和平的盼望
方華
人人都說和平好,可是和平的代價,往往比戰爭代價,更難於付出。
二十世紀頭五十年,發生了兩次世界大戰,人類驚覺到自己很可能藉戰爭毀滅全人類和地球,於是成立了聯合國,希望用談判、磋商和規範保護人類免於戰火。不過,二十世紀快要過去,這五十年來,世界各地依舊連年戰爭,聯合國估計世界有四分之一的國家仍陷於戰亂之中。
國家內的爭戰,民族間的仇殺,佔了大多數。不斷有人努力去締造和平,也有人不斷破壞和平。以色列、巴勒斯坦兩個民族多年戰爭,好容易才踏上和平之路的初步,但旋即被充滿仇恨和暴力的派系肆意破壞。五年前,南斯拉夫是一個美麗和煦的國家,但國家解體後,民族間的互殺撕破了山河大地、歷史文物和人民的生活。盧旺達兩個種族的衝突,引發血腥的殘殺,製造龐大的難民潮。英國和北愛爾蘭似乎剛剛和平有望,恐怖活動轉瞬又登場。
人類的歷史告訴我們,人類固然有和平與愛的能力和盼望,也充滿仇恨破壞的力量。而且,很多時候,恨的力量很容易就如星火燎原,一發不可收拾。
所以破壞和平的人,所用的手段多是殘殺無辜,進行恐怖活動,把人類心中的恐懼和憎恨釋放出來,激起復仇的慾望,這樣一來,和平就受到破壞。
和平不是賜予的,而是爭取得來的。爭取和平的人,要為著更多人的幸福,把心中的恨意變為寬恕──起碼是容忍,用愛的力量去勝過恨的力量。因為愛,不忍見生靈塗炭,因此放下報復的衝動。
由此看來,和平的代價比戰爭代價更難付出,因為寬恕和愛都不容易。
其實在個人的層面也是如此,我們不難看見許多人是以恨和報復作為推動力,在工作上受到打擊,在婚姻中遇到挫折,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和傷害,許多人都慣於咬牙切齒,誓言「我不會失敗給你看」,甚或「有一天我要你好看」。這些都是可怕的恨的力量,固然不失為一種推動力,可是終久卻不會帶來整體的幸福與和睦。
人類若不能釋放愛的力量,以善勝惡,人類的和平就無從談起。要得到愛的能力,只有一個辦法,就是到愛的源頭去經歷被愛,去學習愛。聖經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這在生活上是十分真實的。已婚的人,很容易明白,兩夫妻即使是由戀愛結合,但相處下來,有無數的爭執與衝突去消磨彼此的愛,若不是因為神的愛的感動和滿足,我們很難徹底去愛一個人。即或是自己所生的兒女,也由於性向、期望,不容易愛到底。在現實生活中,若沒有神的愛──一種更高更廣、源源不絕的愛,來成為動力,人實在很難真正地去愛。惟有耶穌基督以祂犧牲生命的愛,向我們示範如何寬恕,如何重建和睦,我們才真正有機會在這個破損的世界,去建立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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