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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7日
犯罪之後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撒下12:13-14)

大衛犯罪後,先知拿單去給他講一個比喻,大衛聽了別人的罪,就義憤填膺,說那人該死,要償還四倍。原來,人是有是非之心的,知道對錯,也知道犯罪者當受懲罰。可惜我們往往缺乏自省的心,只知責人,不知責己。這時,先知拿單就不客氣了,直斥其非,讓大衛知道自己就是這可惡的人,而且更甚,因他忘記神的恩典,犯了殺夫奪妻的大罪。大衛到底是個有靈性的人,沒有惱羞成怒,立刻真誠認罪,求神赦免。這是大衛可取之處。

認罪是好的,神赦免了他。可是,因他犯罪,神的仇敵得了褻瀆的機會。撒但和撒但陣營的人都藉這個機會攻擊神,褻瀆神。

屬神的人,不管牧師、長執或平信徒,一旦跌倒犯罪,受虧損的不單是他本人。因神的仇敵會趁機褻瀆神,攻擊教會,攻擊基督徒,攻擊我們的信仰。信心不堅固的人甚至失去信仰。犯罪不只是你我個人的事,是十分可怕的事!

~劉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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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21年1-2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