憐憫與審判
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彼前一17)
我們在讀舊約的時候,常覺得神對人很凶、很嚴厲。不錯,對悖逆的人,神是嚴厲的。神的本性是慈愛良善,也是聖潔公義的;在祂的愛裡有公義,在公義裡面有愛,祂是一位完美的神。
很多人只注意到神的嚴厲,卻沒有注意到人的罪。想到別人對自己的傷害,就說巴不得那人受神懲罰;可是當自己犯罪的時候,就說神饒恕我吧!我們所敬拜的神是不偏待人的,當我們想讓神去懲罰傷害我們這個人的時候,最好想一想,那個人做的事情我會不會做?如果我也會做,那是不是神懲罰他,也要懲罰我呢?這樣一想,我們就不敢隨便說話了。
我們越認識神,就越對罪人有憐憫的心,我們就得到自由了。不管別人怎麼傷害我們,都傷害不了我們與神的關係;同時我們要常存敬畏的心,不因別人的罪而憤憤不平,或試圖報復,以致自己也陷在罪中,因神必按我們各人的行為審判我們。憐憫別人,在審判之日,自己也必蒙神的憐憫。
~文文(作者是傳道人,美國展望神學院院長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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