騷亂根源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羅一28至29)
2011年8月英國倫敦發生騷亂,英國首相卡梅倫向全國發表演講,指出英國整個社會道德崩潰,是騷亂事件的根本原因。卡梅倫嚴厲斥責暴民不負責任、自私自利、肆無忌憚,是因為孩子沒有父親,學校沒有紀律,社區沒有管控,整個社會也失衡和沒有秩序。
世界福音動員會前國際部主任喬治弗沃(George Verwer)長住英國多年,看到英國失業率居高不下,年輕人尤甚。當人們不再敬畏神,政府機構裡再沒有神的位置,人們嘲弄神所賜的婚姻,酒精和毒品問題嚴重,會有甚麼後果呢?人們因此變得極度貪婪,完全以自我為中心;於是藉社交網絡結連,發洩心中的憤怒,便爆發了街頭暴動。
當一個社會忘記神,忽略神,把神摒諸政治、經濟、文化各個領域之外,人所得著的,絕不是一個完全自由、釋放的社會;反而是全然混亂、走向毀滅的社會。誠如喬治弗沃感嘆:「當人們不認識主耶穌基督,社會到處都充滿罪性和失喪的人。唯有主耶穌的救贖,才可以救英國脫離險境!」
~徐道勵(作者為本刊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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