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頭以後
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八11)
主耶穌這句話背後,藏著多少的愛。有資格定罪的神,最終不去定人的罪;反而是代替人接受罪的刑罰。試想想,在愛神方面,我們許多人也像這個婦人一樣,將心思從神轉開,移情別戀,愛別的人、別的事多於愛神。
我們甚至常常到了一個地步,已經自覺很不配回到神的面前,神卻是捨命來挽回我們。神寬廣的愛總是張開雙臂,讓我們可以回來,如同浪子,匍匐在祂面前懺悔。
我也想到門徒彼得,他那麼愛主,卻在考驗面前三次不認主,以致在主回頭將他一看的時候,他突然明白了自己的真相,難以自持,出去痛哭。我相信愛主的人多少都有彼得的經歷,明明是愛主的,卻在壓力和環境下軟弱,行不出來。主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聖經沒有記錄這個女人往後的情況,但彼得的情況我們是知道的,他成為福音的勇士,成為神救恩的器皿。神的愛建立了他,他又在神的愛中建立了無數的人;因為主曾對彼得說:「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他做到了!這也是主對我們每個曾經失敗,曾經遠離神、虧欠人的人身上的期盼!
~李文屏(美國一位姊妹,熱愛文字工作)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120212
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12年1-2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