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十萬靈魂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九16至17)
在宋尚節的日記中,經常出現「渴望中華歸主」等話。他向神有所要,也有所求。1931年初,他寫道:「金錢、名譽非我所求也,求主在這一年內,使我能領十萬人歸主。」在他的日記本裡夾著一張22/3/1932的天國銀行支票,親自用毛筆寫了100,000 souls,他向神求十萬靈魂歸主。在該年年底時,他又向神要20萬靈魂歸主。
他又寫道:「今後無論如何要拼命救靈魂,不論得時不得時。一羊得救比一切工作更要緊。」他向主禱告,求主將賜給約翰衛斯理、慕迪、斐尼三人的靈加倍臨到他身上。他曾對一位老姊妹說:「有哪種工作比傳道救人靈魂更快樂呢?如能多救靈魂,短命也無妨!」為了救靈魂的工作,他每年外出11個月,妻子每次生產時他都在外地領會。他在日記中多次寫道:「心實在不願離家。」在國難期間,他冒著隨時會被日機炸死的可能,忍受各種飢寒交迫之苦,到處奔波,也由於痛責人的罪惡,屢遭驅逐、通緝,幸蒙神極奇妙的保守而得以存活。
~錢衛樑(世界華文聖經學院及香港環球福音會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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