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蒙福
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我就給你們降下時雨,叫地……你們打糧食要打到……並且要吃得飽足,在你們的地上安然居住。我要賜平安在你們的地上……我的心也不厭惡你們。(利廿六3至11)
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的誡命……我必命定驚惶……你們也要白白的撒種……我要向你們變臉,你們就要敗在仇敵面前……⋯我也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我又要使刀劍臨到你們……。(利廿六14至39)
這些事你要殷勤去作,並要在此專心,使眾人看出你的長進來。(提前四15)
我們的神是慈愛的,但祂也是公義的。有時我們會以為在信仰上懶惰一點,一次不聽話,一時不經意的驕傲,一時放
縱一下等,算不得甚麼,神不是答應會原諒我們嗎?然而,你若在過去一年沒有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在新一年也沒有動力積極追求靈命上的進步;如此過
活,並不是主的意思啊!
利未記廿六章顯示了「祝福」和「咒詛」是神清楚的宣告。以色列國的遭遇,正是神信實不變的明證。主說過的話,
必會按時執行,並不遲延。因此,切不可輕忽自己的軟弱,用不誠實的藉口去掩蓋、逃避,因為神是輕慢不得的。反之,要堅定地相信,神必按祂的應許祝福遵行祂
律例的人,絕不遲延。新的一年你要蒙福,抑或是要受咒詛呢?神只給了兩個選擇,絕不能模稜兩可。
~岑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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