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責打管教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箴廿二6)
祭司以利年紀老邁,所以實際在耶和華會幕裡負起祭司責任的是以利的兩個兒子。但以利的這兩個兒子,卻利用百姓
的獻祭,據為肥己的利益。他們任意搶奪祭物,又在會幕那裡與伺候的婦女茍合,他們在神面前全然沒有敬畏的心,在人面前也任意放肆。以利雖曾勸告他的兩個兒
子;但他卻沒有進一步地對付和禁止他們的惡行。所以耶和華神差派神人去責備以利,告訴以利,他尊重兒子過於尊重神實在是藐視神。最後神的責罰臨到以利的
家,甚至他的後代。
作父母的疼愛兒女是人之常情,但若像祭司以利一樣,看見兒女犯罪卻不忍責打管教,甚至不願意別人說他們孩子的
過錯;對兒女的偏袒,只會使他們犯罪的膽子更大,加給別人的損害也更多。所以基督徒父母當從孩子幼小時,就幫助他們棄絕謊言、損人利己和貪婪
自私等罪。當發現兒女作了神不喜悅的事,當為他們憂傷,用憐恤兒女和恨惡罪惡的心及態度去勸說並管教,引領他們走敬畏神的道路。
~黃維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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