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必追究
再者,義人何時離義而犯罪,我將絆腳石放在他面前,他就必死;因你沒
有警戒他,他必死在罪中,他素來所行的義不被記念;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倘若你警戒義人,使他不犯罪,他就不犯罪;他因受警戒就必存活,你也救自己脫
離了罪。(結三20至21)
世上勇敢直言的人很少,人人都想「明哲保身」,怕得罪人,又恐忠言逆耳,白費功夫,更給自己添麻煩。為免得罪
人及惹人討厭,我們往往對罪惡視若無睹,聽而不聞,甚至縱容罪惡,忘記神把勸戒人的責任託付給我們。
神要我們靠著聖靈的大能,憑著神的真理,勸人悔過,不要犯罪。他們或聽或不聽,責任是在他們。我們只管將神的
話告訴他們。這是神交給祭司的職責,也是基督徒要承擔的責任。也許你看到某人犯罪,心裡暗暗瞧不起他,但不妨撫心自問:「那我應該在其中扮演甚麼角色?」
你有沒有憑愛心說誠實話?有沒有勸阻他?抑或袖手旁觀,由得他陷入罪中、掉進死亡的深淵?你的沉默算不算幫兇?除為他代禱外,我還能作甚麼?神要你作甚
麼?神說:「因你沒有警戒他,他必死在罪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求主憐憫我們不犯知善不行的罪(雅四17)。
~黃慧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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