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吃或喝
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
在造人之初,「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創二9)不僅有果實,還
有菜蔬;不僅有天上飛的,還有水中游的,都為人而預備。既使人有感官上的娛悅,也滿足人的肉身饑渴。神是「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前六17)。但
是人因為犯罪,而敗壞了神所賦予的一切天然福氣。因著罪,人的欲望被污染,那些原本是神賜給我們享用的東西,卻異化成為我們的主宰。亞當因吃禁果而犯罪;
以掃為貪吃一碗紅豆湯,出賣長子名份,失去了應得的祝福;以色列人在曠野因吃喝問題多次怨聲載道,招惹神的怒氣。列王記上十三章裡的神人因沒有遵從神的吩
咐,在伯特利吃喝,被獅子咬死。所以人只有節制眼目的情欲和肉身的需要,才能在吃喝上不為罪所轄制。在這方面,但以理為我們樹立了一個可圈可點的好榜樣。
他生平的第一件事就是關於吃甚麼、不吃甚麼。聖經差不多用了一章的篇幅來記載關於他飲食的事。「但以理卻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
(但一8)吃喝看似人人每天都少不了最平凡的家常事,卻能在身體這一聖靈的殿堂上,有一個榮不榮耀神的是非問題。
~錢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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