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父掌管
大衛住在曠野的山寨裡,常在西弗曠野的山地。掃羅天天尋索大衛,神卻
不將大衛交在他手裡。(撒上廿三14)
雖然神容許壞人肆虐,但祂並不是不保護屬祂的人。只講神保守而不講受苦,固然是片面真理;只講受苦而不講神保
守,也是一知半解。請看馬太福音十章28至30節,緊接著「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
的,是「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
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多少時候,我們讀聖經,即使只是幾節,也只抓住一半意思。例如讀此段經文時,我們就信天父必保守
不遭害,卻沒留意主耶穌也提及「殺身體」。其實主耶穌的意思是,主權最終在上帝手中,若上帝不許,惡人無能為力。像掃羅雖然傾盡全力追殺大衛,但神不把大
衛給他,他便奈何不了大衛。假如神容許我們如約伯受苦,如宣教士殉道,可怎辦!?那我們真要有信心,信上帝愛我們,信祂有美意、有分寸,信祂的話:「為義
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太五10至12)
~馮文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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