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看戲
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
有一個婦人,因為愛看戲,怕不能成為基督徒,慕迪說:「當耶穌基督得到妳,妳就懂了。祂降世不是來說:你們不
該去這裡、那裡。祂不是立了許多條規。祂給我們大原則,妳若愛祂,就必討祂喜悅。」
這個婦人又怕放棄不了嗜好而將來不能成為好基督徒。慕迪先生說:「如果妳能為上帝的榮耀而去看戲,請繼續去……但
妳要清楚知道,去是為了上帝的榮耀。假如妳是基督徒,妳會樂意為祂做任何祂喜悅的事。」
後來這婦人悔改,有了新生命後,說:「慕迪先生,關於看戲這件事,我現在完全明白了。」「過去我一生都在愚弄
自己!」
基督徒不是不能有嗜好,但是我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便知道祂是美善的。我們若不體貼自己的私慾,一心為愛主,
為榮耀主,為討主喜悅,我們就知道該怎麼做了。
~儲鴻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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