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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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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5日
持守原則

我聽見他們呼號說這些話,便甚發怒……就斥責貴冑和官長說:「你們各 人向弟兄取利!……我們盡力贖回我們弟兄,就是賣與外邦的猶大人;你們還要賣弟兄,使我們贖回來麼?」他們就靜默不語,無話可答。我又說:「你們所行的不 善!你們行事不當敬畏我們的神麼?不然,難免我們的仇敵外邦人毀謗我們……如今我勸你們將他們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房屋……都歸還他們。」眾人說: 「我們必歸還,不再向他們索要,必照你的話行。」 (尼五6至13)

摩西律法明明規定猶太人向弟兄借貸,不可收取利息;然而,回歸的以色列民早已忘記這些教訓,重蹈被擄前的問 題,富有的人向同胞放債取利,甚至逼他們賣身為奴,造成貧者越貧,富者越富的社會罪惡。這種公然違背律法,欺負弟兄的事,引致尼希米義憤填胸。

但尼希米處理猶大人這些問題,完全沒有運用省長的權力,卻從屬靈角度提出勸勉,提醒他們是聖約的群體,要抱持 三方面的原則行事:1.要敬畏神;2.不可虧負弟兄;3.避免敵人得著機會攻擊。這也是今日教會處理衝突時值得留意的重要原則。

~徐道勵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071025
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07年9-10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