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行动证明信心
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雅二23)
神赐下以撒,实现祂对亚伯拉罕的应许。然而,神在创世记第廿二章提出一个“无理”的要求。是因它违反神先前对亚伯拉罕的应许,让人有“是而又非”无所适从的感觉;再则它违反神作事的原则,祂怎能像外邦宗教的神祇要求人献上儿子为祭呢?
然而亚伯拉罕自始至终相信神的话。他在创世记第十五章所存的信心,在第廿二章用行动表明出来。虽然他的头脑不能理解;但他愿意站在受造者的地位去顺服神。在往摩利亚山的途中,他对仆人说:“你们和驴在此等候,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就回到你们这里来。”(创廿二5)这句话显出亚伯拉罕相信神必让他们父子安然无恙地回来。
后来在山上他对以撒说:“我儿,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8节),这羊羔是神在以撒以外预备的。即或神真的要他献上以撒,亚伯拉罕也相信“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来十一19)。因此创世记十五章的信心,藉着在第廿二章献以撒的行动证明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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