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正在失去“第一修正案”的根基
伍约翰
2020年秋我参与一些社区活动,挨家挨户敲门拜访。在与人交流的过程中,我们的话题自然会触及到信仰、文化和政治。那段日子里我被圣灵感动,开始认真研读美国的《宪法》,并由此发现其中的“第一修正案”实在宝贵。
然而当我与身边的人包括很多基督徒朋友谈论它时,几乎没有人真正意识到它的深层意义和重要性,这激起了我与人谈论它的热情。
“第一修正案”出台的历史背景
1776年的《独立宣言》标志着美洲殖民地正式宣告脱离英国统治。在经历了艰苦的独立战争后,美国终于在1783年签订《巴黎和约》,获得了世界正式承认。
独立之初,美国曾尝试以《邦联条例》作为政府框架,赋予各州权力,而联邦政府的权力则极其有限。于是在1787年,新的《宪法》草案签署,确立了联邦制,并赋予联邦政府必要的权力。
随着联邦权力的扩大,随之而来的是许多人对个人权利保障的深切担忧:联邦政府的权力会不会过度膨胀,进而侵犯到普通民众的个体权利?
正是为了回应这种担忧,1791年12月15日美国的《人权法案》(即《权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在国会获得通过,其中前十条修正案中的“第一修正案”被视为最核心的根基,就是要限制联邦政府过度扩权,以保护国民的基本人权。在美国的建国先父们眼中,这些权利不是政府施予的,而是上帝所赋予的,也就是所谓的“天赋人权”。因此,设立《人权法案》不过是承认这些天赋权利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罢了。
信仰自由是五个自由的核心
“第一修正案”的表述是这样的:“国会不得制定任何法律,关于建立某种宗教,或禁止人民自由行使信仰;不得限制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不得限制人民和平集会的权利,以及向政府请愿要求纠正不公的权利。”即: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和请愿权。
自那以后,我常常走进美国的大学校园,从“第一修正案”开始和学生们展开对话。我问他们:“在这五项权利中,你认为建国先父们心中,哪一项是最重要的?”绝大多数人会选择“言论自由”。
这时我就分享了我的看法:“其实,真正排在第一位的是‘信仰自由’。”我解释道,先父们首先强调,政府不能建立国家宗教,也不能限制人行使信仰的自由。当时的“国家宗教”主要是指某一基督教宗派,先父们不希望看到像母国英国那样只有某一宗派被立为国教。他们强调个人的信仰实践自由,必须受到保护。
我接着解释:“你想想看,如果政府控制了全民的宗教信仰,实际上就是控制了我们的思想。如果人民的思想都是统一的、被限定的,就无所谓真正的‘言论自由’了。我曾经生活过的国家,就是政府强制灌输无神论思想。那里所谓的‘言论自由’,不过是茶余饭后的闲聊罢了。”
我真诚地总结道:“如果没有信仰自由作为根基,就无所谓真正的言论自由,你同意吗?”我发现,所有曾和我交流过的学生都完全同意我的看法。他们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美国先父们将信仰自由放在首位──它是所有自由的灵魂和根基。
关于福音信仰的灵魂对话
既然聊到信仰,我便尝试询问他们的信仰状况。一些人自称是基督徒或天主教徒,然而进一步追问就会发现,很多人不能清楚地说出福音信仰的核心内容。他们有的认为基督徒就是“做自己良心认为应该做的事”,有的则因为来自基督徒家庭背景,而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就是基督徒。
我发现和那些有基督教家庭背景的学生交流,可以直接宣告福音的核心内容。他们毕竟在孩童时期从家庭或教会里都听过福音,但因种种原因没有对主委身。如今置身于世俗败坏的文化潮流中,大多没有平安喜乐的生活。所以他们能听进去我对福音重点的陈述:造物主上帝原本是照着祂自己的形像造人,但人类始祖犯罪,将我们所有人都带入原罪中。人虽然知道善恶,却因为罪性总是行出各种恶,招惹上帝的愤怒。上帝是公义的,祂不能对罪视而不见,祂的愤怒和审判是必然的(参罗马书1:18;2:2-5)。好消息是,上帝的儿子耶稣降世为人,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献上了挽回祭,平息了上帝对信祂悔改之人的愤怒,我们才得以免去了上帝的审判。主耶稣更是从死里复活,成为我们唯一的救赎主,祂用自己的生命赎回了我们,并赐给我们永生的新生命。
在对话中,有超过一半的学生声称自己是“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即无神论者)。我也平心静气地让他们知道:即使是无神论者,其底层世界观不过是建立在另一种信仰体系之上,影响了他们的全部人生架构和体验以及价值取舍,也就是说他们在做任何决定和选择时,都不会将上帝放入考虑之中。
还有一些学生声称自己是“不可知论者”,自以为相对客观理性,但我用比喻与他们交流,使他们认识到“不可知论者”本质上还是“无神论者”,同样在人生的任何抉择时会把上帝排除在外。无论是“无神论者”还是“不可知论者”,他们当中愿意的,我就继续给他们讲解福音。
虽然不是每个人都会立即接受我所传的福音,但我知道“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罗马书1:16)。圣灵会在人心里做工,赐一些人有悔改和顺服的心。
“第一修正案”的危机正在显现
我带着沉重的语气告诉很多受访的年轻人们:“没有了‘第一修正案’,美国就不是美国了,但事实是我们正在失去‘第一修正案’的根基。”学生们对我的说法感到茫然。
我继续说:“在过去大半个世纪,美国政府正在公立教育体系中强制灌输本质上属无神论的‘世俗人文主义’(secular humanism),把打着科学旗号的‘进化论’当作不可动摇的真理灌输给学生。”
我直言不讳地表示:“政府正在变相地把‘世俗人文主义’变成一个国家‘宗教’。自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公立学校将基督教的圣经教育,和所有关乎基督教真理的阅读书籍都赶尽杀绝。有的学校甚至不许有任何基督教的元素出现(如不许提及圣诞节和复活节)。这样的教育和以共产主义思想为主导的政府所灌输的无神论思想,在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別!”
很多学生听到我的这样陈述都非常吃惊,陷入沉思;也有人会立即反问道:“那该怎么办?难道要重新引进基督教的教育吗?那不同样也是在建立国家宗教吗?”
这是很好的问题,我对他们说:“首先,我们必须明白教育是没有中性的,千万不要以为‘世俗人文主义’教育是中性的。至少在公立学校里,允许教导‘进化论’时,也应该允许同时教导‘创造论’;允许教导‘世俗人文主义’时,也应该鼓励学生阅读基督教的文学和哲学思想的书籍。或许更好的办法是在各州推行‘学校选择’,在稅收上给予平等支援。如此一来,大量的优质私校就会出现,至少基督徒家庭可以自由地选择去教导圣经真理的基督教私立学校。我相信会有很多非基督徒父母们,也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基督教学校受教育,而不是在反基督教传统,变相鼓励变性和放纵的公立学校接受强制教育。”
当然,我的智慧和建议都是有限的;但不管怎么说,如果美国的公立教育现状不改变,美国的未来令人堪忧。基督徒和教会当要“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提摩太前书2:2)恒切代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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