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最好
方華
教師在上課時,正講解到當代發明。他問學生:「有哪一樣重要發明是50年前還沒有存在的?」班上一個聰明的孩子踴躍地舉手,他起立說:「是我。」
場景若是現在的學校,老師大概會說:「很欣賞你的自信,不過答案不是這個。」然後巧妙地轉移視線:「還有哪一位同學想回答這個問題?」
覺得自己比別人優勝,大概是普遍的通病吧!午餐時在擁擠的食店裡,常常聽到人批評上司或同事,不外是認為對方又蠢又笨,沒有半點能力,不知為甚麼得到器重,簡直就是上天不長眼睛云云。如果是女性就再加上批評對方衣著沒有品味,又或名牌包包都沒有一個,寒酸得要死,不知道上司為甚麼重視這人等等。
耶穌曾經講過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祈禱,其中一位是法利賽人—他們在當時是很受人敬重的、嚴守猶太律法的人。法利賽人自言自語地禱告說:「上帝啊,我感謝祢,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加福音18:11-12)這個人哪裡是在祈禱,他是來通知上帝他有多麼好。不過他也沒有說謊誇大,他真的沒有作奸犯科,沒有不仁不義,而且他的確比別人優勝—人家贖罪日才禁食,他一個禮拜禁食兩次;人家按律法規定的項目奉獻,他是把一切收入都奉獻十分之一;壞事他沒有做,好事他比人做得額外多,簡直可以上電視的「好人好事」節目。
另外一名祈禱的人是個自慚形穢的稅吏,他低頭捶胸說:「上帝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加福音18:13)耶穌告訴他的聽眾,這兩個人回家,被上帝看為義的,是那個罪人,而不是操行考第一的法利賽人。
為甚麼?因為法利賽人看自己是義的,他不希罕上帝發成績表;但是稅吏卻知道自己沒救了,只有上帝可幫助他,於是上帝回應了他的哀求。人的生命,無論看起來有多好,在全善的上帝面前,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人的生命與上帝相比,真是千瘡百孔,負一千分跟負一百分都是遠沒有達到標準,因此上帝以耶穌的生命來取代我們的生命。當人承認自己有罪,呼求上帝,耶穌的義才可以在他身上生效。
而我們慣性覺得自己對、別人不對;自己有價值,其他人不重要,這正反映了內心的罪性。即使行為嚴謹如法利賽人,也要知道上帝是按祂的標準審問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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