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愛不是愛
錢志群
66%的男性感到母親對他們的偏愛,
88%的母親承認女兒和兒子受到差別對待,
62%的女性感到父親對她們的偏愛,
55%的母親稱她們和兒子更融洽。
如果你有兩個以上的孩子,你能保證不偏心嗎?很多父母只是不願意承認這一點罷了。中國一項關於母親的調查發現,66%的男性感到母親對他們的偏愛,62%的女性感到父親對她們的偏愛,僅49%的男性得到父親的偏愛。英國一項調查顯示,88%的母親均承認女兒和兒子受到差別對待,55%的母親稱她們和兒子更融洽。
《矛盾的感情》(Mixed Feelings)一書的作者柯拉斯本(Francine Klagsbrun)在調查中發現,84%的人在成長過程中感受到父母當中一方或雙方有偏心的現象,僅有16%的人認為父母不偏心。可見,偏心是不同文化下眾多家庭的一個共同問題。
雖說父母不是不愛那些沒被偏愛的孩子;但是愛的天秤一旦失衡就會給孩子們以至父母自己帶來傷害,產生無形微妙的負面影響。未被偏愛的孩子在成長中漸漸生發出一些心理疾病,以致在一生中都有與此心理相關聯的不健康行為;而那些被偏愛的孩子們的心理也會走向另一些問題。《矛盾的感情》一書中給我們一些數字:13%被父親疼愛的人反而怨恨父親;而18%被母親偏愛的人,覺得這是一種負擔。
雖說孩子對父母來說,手心手背都是肉;但孩子一多,有偏愛也在所難免,原因很複雜,甚至有些還是夫妻關係導致的。說偏愛有錯,有些人會不以為然,他們甚至認為,連上帝愛人也有偏愛,一些人為甚麼生來是殘疾?為甚麼人生下來家庭環境就不平等?有人還搬出一些例證:為甚麼上帝不接受亞當和夏娃大兒子該隱的祭物;而悅納小兒子的祭物?為甚麼上帝祝福以撒的小兒子雅各;而不祝福那被小兒子騙走長子名份的大兒子以掃?諸如此類的質疑,從人的角度看確實有一定道理。但是,如果我們進一步了解上帝的話,就會發現這些疑問裡隱藏著對上帝的誤解。
上帝在聖經中反覆對我們說,祂不偏待人(參歷代志下十九7;使徒行傳十34;羅馬書二11;以弗所書六9;歌羅西書三25)。上帝不偏愛人,不是說祂應該將世人造成毫無區別的一個模板,不是說不賦予亞當和夏娃在性別、性情和職分上的不同,甚至世上找不到兩片完全一樣的樹葉,更是賜予一人一基因、一人一特點,在差異中形成豐富、和諧和美好。
上帝的公平公正就在於:
第一,祂賜給每個人生命氣息的必須條件,祂給每個人所需的陽光空氣、雨水雨露等,祂讓陽光既照好人也照歹人。
第二,祂賜給每個人贖罪得救的同樣機會:「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16)祂不視我們在世上的身份、地位、家產的懸殊而另眼相看。
第三,祂對人的有罪、無罪賞罰分明,得救進天堂,頑梗入地獄,讓「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馬書八28),這是祂公義、公正的彰顯。
至於該隱的祭未被接受,上帝已回答了他本人:「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創世記四7)至於以掃失去長子名份,不是上帝不讓他從母腹中與同胞弟兄雅各相爭時先出生,而是他出生後輕看長子的名份甚至不如一碗填肚子的紅豆湯。
上帝給人的各自恩賜、特長愛好有區別,但又是機會均等的安排,父母要發現孩子們的不同品格優點,給予各有側重的鼓勵和表揚;或指出他們的對與錯,給予公正的賞罰。不偏愛,就是不能對一個孩子的恩賜、愛好大力開發而忽視其他孩子;不偏愛,就是不能只盯著一個孩子的優點,而忽視其他孩子的可貴之處;不偏愛,就是不能對一個孩子的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對其他孩子哪怕是小錯也用放大鏡來放大。
當然人的胸懷總是有限,人愛人總是因為那人可愛。偏愛孩子常常是因為自己興趣、愛好、審美等方面的移情效益所致。偏愛說到底就是從自我出發的一種自私的愛。上帝愛我們卻不是這樣,祂愛我們並不是因為我們這些罪人們可愛。上帝的愛是一種降卑、在十字架上犧牲的愛,是一種為了我們蒙祝福的愛。如果我們願意來到上帝面前仰望祂,我們的愛才會慢慢更新,不再只求自己的感受,而是求每一個被愛者的益處。
在上帝眼裡,偏愛偏離了愛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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