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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三大基本問題——正確人生觀的認識

何天擇

人活著為了甚麼?我們日復一日不斷地付出,畢生勞碌,有甚麼永恆價值?難道只是為名為利嗎?這一切死時都不能帶走。難道死亡就是人的終局?人沒有燦爛的明天嗎?

這些問題若無答案,我們的心便不能踏實。這是人之所以心靈常感虛空並不能視死如歸的原因。

人生在世,必須面對三大問題:

  1. 宇宙從何而來?
  2. 人為何活在世上?
  3. 人死後往何處去?

一個人對上述三大問題若認識錯誤,他的一生不論有多顯赫的成就,仍屬枉然;因為一幢宏偉的高樓若建築在錯誤的根基上,最終仍不免倒塌。

上述三大問題,包括宇宙觀和人生觀。人並不是獨立的存在。他是宇宙中的一份子,必須依附地球環境方能生存;即使去太空旅行,仍須活在模擬地球的環境中。是故人生觀建基於宇宙觀之上。宇宙觀必須正確,方能有正確的人生觀。

因此,我們必須尋本溯源,了解宇宙的來源,然後方能談到建立正確的人生觀。可惜很多人不明白這個道理,以致古今不少著名的哲學家都還沒弄清楚宇宙來源,便高談人生觀。他們把根基建在表象及個人的主觀見解上,彷如瞎子摸象,之後就是瞎子領路。

可是誰能解答我們這三大問題呢?誰有資格告訴我們宇宙萬物的來源,以及人生真諦並死後歸宿何處?是哲學家嗎?科學家嗎?聰明人嗎?他們都與你我一樣,不過是渺小有限的人。惟有創造天地萬物(包括人類)的全能全知上帝,獨有祂能告訴我們一切的真相。惟有祂能指示我們正確的人生道路。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翰福音一9)

上帝的指示明記於聖經。聖經是世上最奇特和流傳最廣的書。時至今日,仍是世界上億萬基督徒必讀的書。它改變無數人的生命,是我們的「人生手冊」,為人類提供客觀、正確並有確據的宇宙觀與人生觀。它是人生幸福的指南、基督教信仰的精髓,西洋文化也由此衍生。

一、萬物來源問題

我們置身在大自然中,上有日月星辰記日夜、定季節;地球上色彩繽紛,有無數千奇百怪的動植物;還有我們這些被賦予了聰明並創作能力的人。

可是再深入探究,就知道地球在宇宙之中,僅似一粒微塵。宇宙浩杳無邊,令人驚奇生畏。每顆敏銳聰穎的心靈都不禁追問:人從哪裡來?人活著為了甚麼?

科學家的工作是探究大自然。大自然給我們的信息是:宇宙設計精密複雜。生物較無生物複雜,一個細胞較任何人建的工廠更為複雜。此外,萬物運作皆按規律。自然界秩序井然,時令精準。

關於宇宙萬物的來源,說法有二:一是「主動自造」,一是「被動受造」。

「主動自造」說者相信,世界萬物都由原子彼此相撞,經過極悠久的時間,變成了今日的光景;沒有智慧的設計,沒有意志的籌劃,僅由無知無覺的原子胡亂碰撞而成。這是唯物論者的主張。這種論調不但不符合常識,且與現代科學知識相背。根據熱力學第一定律,物質與能雖可互變,但它們的總量在自然作用下無法增加,也無法減少。原初物質與能的存在,必需有自然之外(即超自然)的原因。又根據熱力學第二定律,自然作用都是朝向構造瓦解,組織鬆散的方向進行,所以原初的構造與組織存在,也需有自然以外的原因。更有進者,自然規律的存在,不能憑空出現,必需有意志的決斷,有制律的執行者。

假若宇宙萬物「主動自造」存在,那便是沒有開始,這就是所謂「恆態論」(Steady State Theory)。但這論調沒有證據,所根據的僅是無神論,已被推翻。目前科學家幾乎一致同意宇宙有始有終,即所謂「大爆炸論」(Big Bang Theory)。

主動自造既不可能,我們且看「被動受造」之說。

聖經第一句話「起初神創造天地」,是頂簡單的真理(創世記一1);人可以否認,卻無法推翻。我們都知道,一所房子,一個引擎,一部電腦等,都不能主動自造。即使非常簡單的桌椅及日常用具,都必須有人設計製造。隨著科學知識的進步,我們就更加明白。每一件有組織、有結構的東西,都須有設計和製造者。宇宙萬物,特別是生物界,構造這麼複雜,身體上各種器官和作用,微妙得令人嘆為觀止,非由大智大能的造物主創造不可,絕不可能自動產生。若有人說,我們住的房屋是無人建造,自動而有,大家都會說他傻;那麼對於這個多采多姿、設計如此精密的世界,若說它自動產生,豈非更不合理嗎?

宇宙和人類既是上帝創造,我們應當問祂創造我們有何目的?這就是我們的人生意義。上帝是創造者,我們是受造者。弄清楚自己是「受造之物」,是尋找人生意義的第一步。一把剪刀之為剪刀,出乎製造者的意圖,不出乎本身的願望。一切受造之物皆是如此。

二、生命歸宿問題

死是人生最現實的事。世上每一刻都有人離世。許多人怕死,因而不敢談死。但是即使避而不談,死也必準時來到,無人例外。人人都須面對死亡。

死亡究竟是甚麼一回事?死是靈魂與軀體分離。人的軀體由蛋白質分子組成,死後腐化分解:靈魂如物理學中的「能量」永存不滅。

人死後,靈魂繼續存在是人類有史以來大多數人的信念。上古許多帝王、平民都有為自己來世有所預備。「人死續存」也是一切宗教的共同信仰。獨有唯物者反對,但是他們也提不出證據。

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兩位醫生,柯氏(E. Kubler- Ross)及慕氏(Raymond Moody),探究靈魂出竅時的「瀕死經驗」,現在已有不少醫學界人士承認,人有靈魂,靈魂離開軀體後可獨立存在。雖然有人用藥物副作用或神經系統發生故障等理由解釋,但是許多瀕死經驗在無藥物作用下發生;神經故障也不能解釋當事人怎能知道一些他不應該知道的事實真相。

人死後既有靈魂,那麼靈魂歸宿何處?

佛教有輪迴之說,認為人中敗類下世投胎為下等動物,甚至植物。輪迴既有淘汰壞人作用,那麼人類歷史悠久,善人的社會不應早就出現了嗎?但事實則否。人心不古,邪惡變本加厲。所以輪迴之說不但沒有根據,而且與事實相違。況且輪迴變化由誰決定由誰執行,我們對自己的命運有何標準,有何把握,皆屬罔知。

聖經告訴我們,天堂是上帝榮耀無比的居所,也是義人的永恆家鄉。地獄是魔鬼極其痛苦的牢獄,也是罪人的永遠結局。人類自始祖亞當夏娃犯罪後,都成了罪人。但上帝有無限慈愛,知道人無力自救,便差遣愛子基督耶穌降世,為人在十字架上受死贖罪,三日後復活升天,作世人的唯一救主,為世人開一條通天的路。使凡信靠救主的人,罪得赦免,不再定罪,出死入生,成為上帝的兒女。

「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16)

三、人生目標問題

人活著為了甚麼?為事業成功嗎?家庭幸福並受人尊重嗎?為追求經濟富裕及有權有勢嗎?這些都只是過眼雲煙。

人生最重要的目標是遵行上帝的旨意和命令,愛祂,愛別人,服侍祂,並服務人群。這也是人生最高尚的目標。

人的工作有否價值,與他所獻身服務的對象關係密切。世上有甚麼工作比服務創造天地萬物之主更光榮和更有價值?何況這位上主是我們的慈愛天父。祂救贖我們,用寶血重價買贖我們。我們當感恩圖報,獻上自己為祂而活。

為上帝的工作,遵行祂的旨意,我們人生便有方向和有意義。人生匆匆,等到短暫的人生過去後,我們便回天家,與上帝永遠同在,得祂豐盛的賞賜。

聖經中記載了上帝對人的啟示和旨意。最直接的莫如祂所頒布的律法。主耶穌將眾多的律法包括在兩句話裡:「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馬可福音十二30至31)愛上帝是愛人類的基礎。不愛上帝的人不會愛別人,只想怎麼利用人。西諺說:「以上帝為敵者必非人的真正朋友」便有此意。

上帝對人的旨意,可概括下列幾方面:

  1. 人當與上帝和好,接受基督代死贖罪的恩典:「凡接待祂(耶穌)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翰福音一12)
  2. 人當敬畏、愛慕上帝,作誠實無過的人:「使你們能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腓立比書一10)
  3. 我們當幫助貧苦無助的人;傳遞天父的愛:「在上帝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各書一27)
  4. 當將上帝的救恩傳給在黑暗中絕望的人:「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馬書一16)

「…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馬書十15)

簡言之,人生一切的心思意念、言語行為,都應以得蒙上帝喜悅為目標。

以上是上帝給我們提供的答案。主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翰福音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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