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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多誘惑

劉美娟

姐姐三、四歲時,在一間基督教幼稚園唸書。媽媽有機會接觸基督教,聽道理,信了很投入,甚至到幼稚園協助辦事。我自懂事開始,便隨母親到教會去。四兄弟姊妹在教會裡長大,十來歲相繼接受洗禮。母親為父親祈禱了近二十年,前幾年他大病一場,在「紅、黑、黃佈道大會」(註)中決志信了耶穌,把吸煙的習慣戒除了。我很享受一家人一起祈禱、愛裡溝通的喜樂。從小,家裡一個人有事,我們便一同跪在神面前,一同流淚禱告,經歷神的幫助;母親在眾人前作見證;這些都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雖然家境並非富裕,我實在生長在一個幸福、快樂的家庭,因為我們信基督。

其實,我生長的環境不大好,鄰近有很多黑社會的人,他們經常與我們往來,是我們的朋友。我當時的朋友,很多未成年便懷孕。我和姊姊在這種環境長大,卻沒受影響,直到出來社會做事,都沒有行差踏錯,沒有偏離真道。母親深深體會全是上帝的恩典和保守。當然,與我們一直在教會裡受教導很有關係。我覺得神很愛我們一家。祂也用我們一家,母親常常作見證,現在我也作見證,全家人在後方支持我。

我入娛樂圈前,經過很認真的禱告,求問神,立下心志,持守立場,不隨波逐流。初時獨力支撑,真不容易,很累,力不從心,靠自己不行。適逢藝人之家成立,才知道原來有不少基督徒藝人,從前不知道的。現在好得多了,不再是自己獨行,神真是愛我,祂知道我一個人不夠力量,為我預備了藝人之家,時間是那麼吻合。各人的經歷不同,我的朋友,甚至姐姐,常常說我很幸運,每一條路都有神適時的安排,並且鋪上地毯,才讓我走過去;不像她,她要捱苦,要碰釘子,跌傷。我本來不自覺的,但我實在常感滿足,覺得神很恩待我。人所不能給予的,祂都給了我,縱使我也有軟弱的時候。

娛樂圈裡一定有引誘,只是很奇怪,這些在我身上起不了作用。從起初,我已認定我的目標──我不是要賺很多的錢,也不是要走紅,我深信神放我在這崗位上,一定有衪的旨意。雖然那時未清楚,連教會的牧師為我祈禱後,也說不知道神要成就甚麼事,只是清楚神帶領我去,我才毅然地踏足娛樂圈的。現在明白了,原來神要使用我們藝人傳福音。當然,有時也會因拍戲忙,沖昏了頭腦。我從小養成每日反省的習慣,但有一段日子,因為太疲倦。特別是在選美後,初入無線電視時,面對很多陌生人、很多陌生事,四面而來的壓力,又沒有傾訴對象,心靈極度虛脫,只想逃避人群,不想回教會,自己又沒有辦法看聖經,沒有辦法與神溝通。初參加藝人之家時,也不習慣,覺得跟傳統教會很不相同,看見他們穿金戴銀的,覺得他們不屬靈,因而停止了聚會,實在有跌倒的危機。幸好有弟兄姊妹支持,神給我當頭棒喝,聖靈責備我,不要憑外貌看人。再參加「藝人之家」的聚會,在其中得著很大的幫助,並開始投入事奉,很開心。但很多困難,因為受工作影響,工作時間不固定。最近,我積極投入少年人工作的事奉。感謝神,我已起了步,不像從前那樣,只說沒有時間。這是我的負擔,求神開路,特別是時間的安排。

我與神的關係隨著歲月進深。當我獨立時,有了自己的身份,踏入社會做事,我要思想我的將來,亦是我與神關係最密切的時候。我一直有一個心願,用神所賜給我最好的恩賜事奉祂、榮耀祂,以革新一般人對基督徒的看法:基督徒是次等的。原本我不太看重工作的成果,樣樣順其自然,現我很認真工作,但絕不是圈內人所認為的爭取成名機會。漸漸地,我覺得基督徒做事也要有智慧,因為有些人知道你是基督徒,就明明的欺負你。我覺得不應該這樣。既然神給我恩典,我也應得回我的權利,不再任由人來擺佈。我應該積極發揮神所給予的,把最好的奉獻與祂,榮耀祂的名。當然我要小心、要弄清楚,是滿足自己的慾望,還是盡忠於主所託,因為兩者很容易偏差。因此我祈禱,若不是神的旨意,求祂阻止。我深感受到神的引領,是祂為我開路。倘若有一天,神要我離開娛樂圈,我也樂意遵從。其實我也有很多其他的負擔,例如做青少年工作。

近年參加了藝人佈道的事奉,最先得益的是我自己,人看來好像是損失,沒有了假期,喪失了片約,但自己每次得著很多,與外界接觸,擴闊了自己的眼界,吸收很多新知識,特別是在靈性方面,經歷人的有限、神的大能、神的使用,使自己靈裡得力。特別因我處於娛樂圈裡,每拍完一部戲(在拍戲期間,會失去了自我),我必需盡快回復正常,歸回自我,離開一下娛樂圈。很奇怪的,每次神都為我安排,可以到外面去,例如佈道,登臺等等,我很享受。再回到工作中時,同事們都說我整個人煥然一新,所以我常常都很喜樂,這是神的恩典。

(巫凌賽君整理)

註:這是香港一個佈道大會,由基督徒藝人、警察和戒毒成功者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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