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 banner.
中信期刊閱覽室   
 

分享到QQ空間

有關奉獻的迷思

張宇理

「奉獻」是一個很敏感的題目。因為對於錢,我們很了解;對於神,卻不甚了解。再加上很多誤導和自己的偏見、誤解,以及少數教會和宗教團體對於金錢的運用不當,一經傳開,大家對於「奉獻」誤解更多。礙於篇幅,本文只能先討論以下三點誤解。

誤解一:難道神很窮,需要信徒奉獻救濟?

正確答案:不,我們所信的神非但不窮,而且極其富有。祂創造天地,使無變有。天屬祂,地也屬祂;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為祂所建立(參詩89:11)。祂說:「我是神,是你的神!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我不從你家中取公牛,也不從你圈內取山羊;因為,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山中的飛鳥,我都知道;野地的走獸也都屬我。我若是飢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詩50:7-15)

是不是很奇怪?既然一切都是神的,祂又不吃公牛的肉,不喝公羊的血——用今天的話說,就是祂不用錢,那為甚麼還要奉獻給祂?大衛就明白神的心意。

一、一切都是從神而來

當大衛為建造神的殿奉獻金銀、寶石、銅鐵、木料時,他這樣禱告:「耶和華啊,尊大、能力、榮耀、強勝、威嚴都是祢的;凡天上地下的都是祢的;國度也是祢的,並且祢為至高,為萬有之首。豐富尊榮都從祢而來,祢也治理萬物。在祢手裡有大能大力,使人尊大強盛都出於祢。我們的神啊,現在我們稱謝祢,讚美祢榮耀之名!我算甚麼,我的民算甚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從祢而來,我們把從祢而得的獻給祢。我們在祢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與我們列祖一樣。我們在世的日子如影兒,不能長存。耶和華我們的神啊,我們預備這許多材料,要為祢的聖名建造殿宇,都是從祢而來,都是屬祢的。我的神啊,我知道祢察驗人心,喜悅正直;我以正直的心樂意獻上這一切物。現在我喜歡見祢的民在這裡都樂意奉獻與祢。」(代上29:11-17)

大衛多次強調一切都是神的,一切都屬於祂。我們所有的一切,都是從神而來,不屬我們。所以,奉獻只是把從神而得的東西,拿出一小部分來獻給神。就好像一個小孩,用父母給他的零錢來買小禮物送給父母,並不是因為父母窮,更不是父母貪他的小禮物,而是這個小朋友對父母有心。他懂得回報,懂得付出,而不只是一味接受,甚至看之為理所當然。

二、人生如客旅,甚麼都帶不走

另一個原因是,大衛深知人生在世只是客旅,是寄居的,與列祖一樣,在世的日子如影兒,不能長存,很快過去。神要我們走,我們甚麼都帶不走,甚麼都留不住。華人的看法是:把財產留給兒孫。但是,兒孫自有兒孫福。尤其現在的下一代,受教育和向上爬的機會比上一代優勝,除非德智體勤方面出了狀況,否則大部分比父母更富有。所羅門王就一身囊括了正反兩方面的例子:他的父親大衛傾全力奉獻,他後來比父親更富裕;他享盡富裕榮華,並沒有像父親那樣傾力奉獻,那麼照理,他的兒子羅波安應該比他更富有才是。可是並不如此,羅波安即位不久,江山破裂,王國一分為二。可見最要緊是上帝賜福。父母留給孩子金錢,遠不如留給他們屬靈遺產有益。

三、財寶在哪裡,心在那裡

主耶穌說得好:「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太6:21)愛美食的人,很願意花錢吃得講究;購物狂的人,家裡堆滿東西,還不斷購買;愛環遊世界的,更一擲千金;愛儲蓄的,就把錢放進銀行裡;愛買房子的,買了一間又一間;愛投資的,就把錢放在各種投資工具……。大衛卻說:「且因我心中愛慕我神的殿,就在預備建造聖殿的材料之外,又將我自己積蓄的金銀獻上,建造我神的殿……。」(代上29:3)大衛知道神很富有,還要奉獻建造聖殿的材料,因為他愛慕神的殿。這是價值觀,也是心中的至愛。

中信前董事何天擇博士平生自奉甚儉,他在1990年代買一雙50美元的皮鞋,還有點猶疑是不是太奢侈了一點。但是,他對傳福音事工,經常慷慨奉獻。呂明才家族最大的負擔是辦學,香港現在有20多間由他們家族捐獻的中小學和幼稚院。呂明才的一個兒子呂高敏有負擔是為家鄉捐建一百間教堂;另一個兒子呂高華看重神學教育,捐錢給神學院建築校舍,加強神學教育並培養傳道人。

每個人的負擔不同,用錢的方法就不一樣。「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這話倒過來說也對,你的心在哪裡,你的財寶也在那裡。

誤解二:所謂見錢開眼,我有奉獻,神就當高興悅納,人也當感恩戴德。

正確答案:錯!神看重人的生命品德,過於他的奉獻。聖經很早就有這個信息,當該隱和亞伯獻祭,該隱拿了地裡的出產作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可是「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創4:4-5)。

為甚麼?難道神喜歡葷的,不喜歡素的?不,利未記中也有素祭。

其實,這裡已說得清楚,神是不喜悅該隱的人品行為,所以不喜歡他的祭物。神後來開導該隱時說:「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創4:7)

人會受賄,會見錢開眼;但是神不是世人。撒母耳說:「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16:7)「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

先知以賽亞的話說得更重:「嗐!犯罪的國民,擔著罪孽的百姓;行惡的種類……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你們來朝見我,誰向你們討這些,使你們踐踏我的院宇呢?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的;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作罪孽,又守嚴肅會,我也不能容忍。你們的月朔和節期,我心裡恨惡,我都以為麻煩;我擔當,便不耐煩。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賽1:4-17)

神看重我們遵守祂的誡命,過於奉獻金錢。奉獻只是誡命之一,最大的誡命是:你要盡心盡意愛神,並愛人如己。如果我們以為只要奉獻一點錢,神與人便當感激悅納,甚至前倨後恭,另眼相看,那只證明我們的價值觀與世人無異。這不是神的看法,只是見錢開眼的人的看法。

誤解三:我是為神的事工奉獻,不希望教會或教會機構把我的獻金用來發薪。

正確答案:請看以下經文。

民數記

  • 18:21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
  • 18:24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 18:26你曉諭利未人說: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
  • 18:28這樣,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舉祭獻給耶和華,從這十分之一中,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祭司亞倫。

哥林多前書

  • 9:4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嗎?
  • 9:7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吃園裡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
  • 9:13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
  • 9:14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
  • 神記念全職服事祂的人,關懷他們的生活需要。同類經文請參看申命記14:27-29,16:9-14,26:12。

人卻不一樣,尤其講究效率、看重殷勤為主作工和受苦的人,往往偏重事工,而疏忽人的需要。有些教會或福音機構甚至說,事工先行,租金、水電雜費不能拖欠,至於同工的生活費嘛?如果經費足夠,當然沒問題——大前提是不能多給;但如果經費不足呢?就少發,甚至不發。可這不是神的看法,是人的看法。神關懷和供應服事祂的人。神吩咐以色列人把十一奉獻給利未人,讓他們專心事奉祂和百姓。

那麼利未人豈不是很富有嗎?事實證明,利未人並不富有。為甚麼呢?因為:1.這些奉獻是包括事工費。我們沒有看見利未人要為會幕和聖殿裡的日常事務籌款。2.利未人要奉獻十分一給祭司(參民18:28)。3.這些錢不是利未人獨吞,也要分給孤兒和寡婦(參申14:27-29,26:10-13)。4.利未人是整個支派,人數很多。5.最重要的是,很多人沒奉獻十分之一,甚至完全不奉獻。根據調查,美國基督徒平均只奉獻2.2%,實踐十一奉獻的基督徒只佔5%,其中以福音派的人數最高,但也只佔24%而已。

美國有好些福音派牧師因為著作暢銷而收入豐富,像Randy Alcorn牧師,將版權費全所有奉獻。另《標竿人生》作者Rick Warren和《雅比斯的禱告》作者Bruce Wilkinson都過儉樸生活,把大部分收入用來奉獻。但願這些美好見證激勵我們,使我們也跟隨主耶穌,生活儉樸,卻使多人成為富足(參林後8:9)。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read/read.aspx?id=pro20160603
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第169期(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