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 banner.
中信期刊阅览室   
 

分享到QQ空间

与女儿重建桥梁

晓君信箱

晓君:

你好。我和前夫有一个廿二岁的女儿,念大学三年级。前夫再婚後,生一女,现十二丶三岁。女儿跟後母及小妹不和,曾离家出走多次。我常回台湾看她,与导师会谈,写信安慰她,汇钱给她等。自她上了大学,住宿於外,情况稍好转。但前年回去看她,她说话很无礼,在行为上我也不认同--看重金钱过於人际关系。临走时,嘱她常写传真给我,让我放心。可回美後,我写了两封信给她,都没有回音,她给我传真是七个月後的事。我给她说了些做人的道理,之後又没有只字片语。我生日和母亲节,她都没表示。以前每次来信,说的不外是没钱用。钱汇去後,也从不回信有没有收到(她父亲每月也给她零用钱)。其实外婆丶舅舅们都很爱她,她却没有一点亲情,每当我教导她时,她都沉默反抗;今年她生日,我也以沉默相对。但我心里却天天痛。我的美国丈夫叫我不要因她而伤心,当她想念我时就会自动找我(如果他是中国人多好,或可帮忙劝导女儿)。我尝试祈祷,祈求上帝给我和女儿力量改善关系。我是否要低头先写信给她呢?若她不回信,我岂不很丢脸?好像求她给我一点安慰似的。我真苦命,该怎麽办呢?

~苦命人上

亲爱的苦命人:

你按信中资料,妳和前夫离婚,至少已有十五丶六年,当时孩子只有六丶七岁。现在她是大学生,但妳看见她做人处事很没有礼貌,对妳的劝导丶吩咐不理会,使妳远在美国,除了心痛,更感束手无策。所以妳来信希望知道如何改善妳们的关系。我想到三方面来回答妳的问题。首先,就是帮助妳明白并接纳横在妳们之间有隔膜的墙,在短时间寻求关系的和洽不是件容易的事;第二,就是尝试建立关系的桥梁;第三,就是给自己订下一些合现实丶合情理的期望,以致不会常在失望中。

第一,明白妳们中间有隔膜的墙:妳虽是她的母亲,但从小女孩到青少年,至成人,整个过程中,妳不能常在她身边爱护丶管教丶鼓励。妳纵然常回台湾看她,写信丶汇钱给她等,这都不能帮助妳们彼此认识和建立关系。这是时间和空间造成的隔膜。还有就是离婚不但使每一个当事人受到伤害,伤害最大的其实是孩子。因大人们虽然受伤,但整个过程他们有分参与,有抉择权;与配偶分开後,又重组家庭,开始新的婚姻关系。而孩子们在最需要父母爱顾丶保护丶教导的年纪,在毫无选择下,因父母离婚,家庭破碎,而失去了家,失去一切保障。当父母再婚时,有了新配偶,又生了孩子,他们就再不被重视。换言之,他们再一次经历被离弃丶没有人要丶不被重视丶不受欢迎的感受。这些创伤导致感情上的隔膜,让他们无论跟那一方的家庭生活都不得不运用自卫本能,保护自己的心灵,免得再受被离弃的伤害和痛苦。所以她不轻易信任人,不重视感情,不重视亲情。对人对事装得冷漠刚强,毫不在乎。可是他们的心,其实却十分脆弱。妳虽是她母亲,爱她,关心她,教她做人处世的道理,可妳在墙外,她在墙内,除了需要你们的金钱供应,其它一切,如劝导,爱心,亲情,她都不需要。她对妳沉默,不回传真,都是在告诉妳,她现在选择与妳保持距离。妳如果能明白和尊重她的选择,便可减轻妳内心的痛苦,同时也给她时间丶自由,让她将来或者与妳有重建关系的希望。

第二,建立桥梁:纵然她不愿意与妳建立关系,但妳仍可努力重建因离婚而被拆毁的桥梁。我在这里用基督教的中心思想解释建桥的真理。圣经指出,人因为犯了罪,便与上帝隔绝。上帝爱人类,要重修这被罪破坏的关系,就差派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以祂的命,代替人类付清罪债。十字架成了上帝和人中间重修关系的桥梁。若有人承认自己有罪,无法自救,肯相信接受耶稣的救恩,他便能回转归向上帝,重建与天父的关系。“因为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祂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提摩太前书二5至6)

要是妳明白这真理,走上耶稣基督生命的桥梁,与天父和好,妳就能有力量面对建桥的挑战。妳愿为女儿而自我牺牲吗?无论是金钱丶时间丶面子丶痛苦的心灵?就算她没有回音,反应冷淡,毫无悔意,妳能仍不断去信鼓励丶教导和供应她的物质需要,让她知道妳爱她吗?妳能找一个合适时间,与她坦诚交谈,让她知道妳了解妳和她父亲的失败婚姻,给她造成很大创伤,让妳们大家都很痛苦,妳请求她原谅妳,告诉她,妳也愿尽上所能,修筑断了的关系,告诉她无论她如何抉择,妳的手永远向她伸张,并愿在桥上看见她。

第三,正视妳自己能做到的方面:妳若接受以上二点意见,第三点就不难了。我相信妳知道,期望女儿改变并不实际。你需要正视的是现在妳能做什麽?不是走回头路,去弥补过去做妈妈的责任,因她已是成年人了。妳也不应因对方沉默,不理不睬而感到失望。我想妳丈夫的劝解很有见地:“不要因她而伤心,当她想念妳时,就会自动找妳。”何不今天就开始为她祷告,让她也早日经历罪被赦免与神和好的和谐关系。

愿神帮助妳!

~晓君

本文链结:http://ccmusa.org/read/read.aspx?id=cts20010209
网上转贴请注明"原载《中信》月刊第466期(中国信徒布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