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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愛」嗎?

鄒長江

你懂「愛」嗎?要是以前有人問我這個問題,我就算不以為他在挑釁,也會當成別有用心。怎麼這麼小瞧我,問這樣簡單而愚蠢的問題是甚麼意思?但是就在前不久,當我決定將聖經中有關愛的描述作為我的座右銘並嘗試背下來的時候,我才深刻反思到我所理解的愛並不是一種真愛。那真愛是甚麼?聖經給了我們最精闢的註釋:「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哥林多前書13:4-8)

我邊背邊想邊對照,自己有沒有一條能做得好?或許在「不輕易發怒」這條上,自己能勉強達標;做得最差的一條應該是「不計算人的惡」,許多時候計較的何止只是他人的惡,就連根本算不上惡,甚至善得不夠的行為我都會計較。

除了「不計較人的惡」不算,別的就沒問題了嗎?顯然不是。就「不求自己的益處」這一條,在我的「愛」中幾乎就不曾有過。不管是對父母的愛,對妻子的愛,對親朋好友的愛,一點不求回報的時候又能有幾回?雖然對孩子的愛不求回報,但這個愛,一是源自他們身上有自己的基因,二是指望自己年老時多多少少能得到他們的關愛和照顧。試問對自己在世俗關係上最親近的人,都幾乎做不到「不求自己的益處」,何況他人?有時對壓根沒甚麼關係的人比如流浪漢的施捨,雖然沒指望有甚麼回報,但嚴格來說還上升不到愛的高度,更多的成分是覺得可憐,同時也有為自己積德,以便將來自己或家人能得到福報或消災的期待。

很小的時候,對我來說,「愛」就是喜歡;青年的時候,把慾望或激情或佔有當成是愛;再大一些,更多的重心轉移到對名利的「愛」上,甚至對名利的愛超過對自己的愛。信了主耶穌以後,在聖靈的幫助下,愛的重心一點點從對世俗物質層面的愛轉移到對上帝和對人的愛。就算如此,我離上帝要求的愛的真諦尚有十萬八千里,因為我的罪雖被上帝赦免了,但罪的本性和習慣還在。在信仰的生活中,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仍在不斷地對付老我的本性,我們無法真正完全地捨己。所以,上帝要求的愛是我們一生的目標和功課,主耶穌正是我們要效法的榜樣,因為「……上帝就是愛。」(約翰一書4:16)愛的任何一條,都因著祂的公義、聖潔、信實、慈愛,以及十字架上的巨大犧牲展示給了世人。

正是一點點的操練,我也在愛的方面慢慢改變。

比如說,現在我面臨批評時,已不再像以前那樣先找藉口,先找別人的問題,包括懷疑批評者在故意挑刺。每每此時,當自己腦子裡頻頻閃現我背會的「凡事包容……凡事忍耐」時,反駁或找藉口的話會先被壓制下來,繼而開始思想別人的話,接著反思自己的過錯。即使別人的話語中有過分的地方,最後也被包容和忍耐了。其實這對自己是有益的,不僅平息了對方的衝動,也讓自己在反思中認識到自身的不足,從而避免再犯或少犯同樣的毛病;有時候甚至能增強彼此的情誼,更重要的是讓對方感受到了聖父聖子聖靈在我裡面作工,對我的信仰能產生一種肯定的態度。

再如在利益面前,當我想起「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時,大凡違背良心,不討上帝喜悅的行為,即使有利,也不去做。儘管失去利益的當口,心裡還是會有那麼一點點失意,但其後的心安甚至某種程度的愉悅是以前很難有的;每一次捨棄老我,朝著上帝喜悅的方向行事為人時,我就會從中得到心裡的平安和喜樂,繼而便希望投身更多。更重要的是,在踐行真愛的操練過程中,我開始明白世俗的成功絕不是目的,孜孜不倦地追求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才是我人生的最大目標。當然,有提高的但尚遠遠不夠的行為和屬靈操練還有很多很多,要想舉例,三天三夜都說不完。

明白了真愛的含義對我有甚麼意義?它會讓我更多地體會到主耶穌及其愛的美好,就會激發我裡面的嚮往和投入。在我自己立志行善卻無力真正做到的事上,當我真心仰望上帝幫助時,聖靈就會開導我,鞭策我,鼓勵我,使我不斷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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