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孩子的志氣
紀恩
聖經教導我們說:「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歌羅西書3:21)這節經文的分量很重,內涵極其豐富,值得我們特別是作家長的反覆研讀。
這裡指出,孩子沒有志氣的原因主要來源於父親惹兒女的氣。有些父母一聽這個說法就笑了:「兒女不惹我生氣,就已經不錯了。」還有的問:「為甚麼只有父親,沒有母親?」讓我們一起來探討這些問題。
第一個問題,甚麼是惹孩子的氣?是簡單的生氣嗎?原文是希臘文,幾經轉折翻譯過來時,雖然基本意思是正確的,但失去了一些精準的定義。請看聖經AMP版翻譯的這節經文:
Fathers, do not provoke or irritate or exasperate your children[with demands that are trivial or unreasonable or humiliating or abusive; nor by favoritism or indifference; treat them tenderly with loving kindness], so they will not lose heart and become discouraged or unmotivated [with their spirits broken].(Colossians 3:21 AMP)
意思大致是:「父親們,不要挑釁、刺激或激怒你的孩子,這樣他們就不會失去信心,心情變得沮喪,或失去動力。」
「惹孩子的氣」的具體作法是:過分挑剔、不合理要求、虐待、辱罵、偏心、漠不關心、未用慈愛溫柔地對待,因此結果是「失了志氣」,具體表現是:心的迷失,垂頭喪氣,沒有動力,伴隨著靈魂的破碎。
第二個問題,為甚麼只有父親,沒有母親?聖經沒有給予十分明確的答案,這裡從兩個角度試著解讀。
首先從上下文來看,聖經所確定的家庭管理秩序表明,父親是領袖:「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哥林多前書11:3)無獨有偶,當基督還沒有來,公元紀年還沒有開始的時候,中國古代已經有「三綱」:「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正如聖經上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馬書2:14-15)
其次從事實看。在現代社會,出於各種原因,許多家庭由母親做頭,父親長期撒手不管,以致孩子長期處於被壓抑的憤怒中,這也包括我自己19歲的兒子。他告訴我,在孩子的內心裡有個天然的設定,母親始終是輔助者的角色,不是家庭的主導。母親令孩子生氣是有可能,但其實很難激怒孩子到那個程度(失去了志氣)。
我的兒子從小父親基本上是缺席的,是外公代父,以慈愛溫柔撫養了他十年。外公去世後,兒子信了上帝,讓上帝作自己的頭。在此情形下,雖然母親有時不小心的一句話也會對他影響很大,但父親在他心裡的地位依然不可替代。
孩子生氣,尤其很小的孩子生氣,明顯與父母有關,因為那時他們的世界還沒有別人。我曾經寫過《孩子的怒氣》一文,反省自己當年在孩子小時,因為工作太忙而忽略了他的很多需要。幸好外公代父,對他照顧得很好,所以孩子的心底是快樂向上的。
現在兒子已經19歲,他和他父親的關係依然是我禱告的重點。他父親長期患有心理疾病,不能和我們一起生活,我們只有每年探望一次,每次探望給兒子帶來的感情衝擊都是巨大的。從迷惑、憤怒、排斥,到寬容、理解和接納,兒子對父親的感情循環往復地發展,並逐漸走向成熟,過程非常不容易。幸好他有一個真實的信仰,通過禱告和查考聖經,能夠接受天父直接的帶領。
作為母親,我能做的就是常陪伴傾聽,並為他禱告,為他代求。我也常積極地為他安排機會,接觸健康良好的男性角色,繼續關心他的成長。由於他父親的緣故,他也常常會失了志氣,我就鼓勵他,努力學習認識天父,聽祂的話,從天上支取力量和智慧。
地上的父母無一是完美的,所以感謝耶穌基督的犧牲,使我們得以稱為上帝的兒女,接受聖靈的帶領。基督徒父親應有敏銳的洞察力,若發現自己在惹孩子的氣,就要誠懇地道歉。我們更加感謝天父,在我們地上的父親不夠完美的時候,親自帶領我們。祂從來不會惹兒女的氣,並且看每個人為寶貴,有美好的計劃在帶領和保守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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