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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活在這樣的世界

楓曼

報載,中國最高檢察院反貪局透露,緝拿一名貪官的平均「追逃成本」至少要一萬元人民幣左右,涉及稍大案件的破案費則要在十萬元以上,甚至數百萬元。

甚麼事都得付代價。政府緝拿歹徒須付代價,歹徒作惡付的代價更大,既害人,也害己:家人被他們連累抬不起頭做人,社會秩序遭破壞,人與人之間失去互信……。多少人在兇殺案中死亡?人類社會須耗費多少資源維護法紀?又在戰爭中消耗多少資源?人成天喊資源不足,其實不是不足,而是用錯地方。只要不犯罪,省下來的資源就足夠供應後來無數代的人使用。

單看人類怎樣運用資源,就知道聖經所言不虛:人人都是罪人,需被救贖。上帝為救贖世人,付上極沉重的代價:神子耶穌基督降世,受盡凌辱,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叫一切接受祂救恩的人白白稱義。

救恩是白得的,沉重的代價卻由耶穌基督付出。

調查顯示,三成七的居民常做大獎夢,九成以上居民夢想通過中獎一夜暴富。可是,中獎的機率卻小於遭電擊兩次(人類遭電擊的機率是四十萬分之一;美國中威力球彩券的機率是八千萬分之一)。據美國一項追蹤調查顯示,中獎者的破產率每年高達七成五,每年十二名中獎人中,就有九名破產。大部分中獎者不論獲多少彩金,都在五至七年之內把錢花光,而且下場淒慘。就以一九八八年賓州千萬美金巨獎得主波斯特(William Bud Post)為例,他中獎之後,即被前女友控告,瓜分了他的獎金。他弟弟買兇殺他,意圖承繼財產。眾親屬對他終日糾纏,要他做生意、開餐館、買賣汽車。結果生意一敗塗地,親人反目。短短一年之內,他負債百萬。後來因向債主開槍,身陷牢獄。最後他申請破產,死前靠政府接濟。

事實與統計數字,都不能說服人不買彩券。因人本來就不理性。夢想的威力更大。

一個人的眼睛只要緊盯著錢,甚麼都看不見,當然也就更看不見小於遭電擊兩次的中獎機率了!看來貪財不僅是萬惡之根,也是短視之根。貪官枉法、匪徒劫殺、賭徒傾家蕩產,道理相同:都因眼裡只有錢,別的全看不見。難怪耶穌在教人不要愛錢之前,先說:「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馬太福音六22至23)對哇!人的視野決定他所走的路。倘若除了錢,別的甚麼都看不見,你能說服他珍惜他眼沒看見的家人、法紀和人命嗎?上帝藉聖經說出人類的實況:人的心眼被魔鬼弄瞎了。唯有耶穌能使瞎子看見,使被擄的得釋放,叫受壓制的得自由。(參哥林多後書四4;路加福音四18)

唯有耶穌基督能拓寬人的視野,使我們看見從前看不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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