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大災禍
辛名
複製一個人,如果因為基因突變,產生了一個畸形人,怎麼辦?把他殺死嗎?要殺死多少個畸形人,才製造出一個正常人?這算是殺人嗎?還是複製人不算人,像人們現在對待胎兒,高興時算是人,不高興時不算是人?
複製一個人,如果成功,只有一個人被複製,大家不妨當那被複製的人多了一個孿生兄弟,遠距離的我們不覺礙事。可是如果每一個人都複製自己,複製他想要複製的人(這是人權哩!又不是殺人放火搶劫)︱女兒生父親,孫子生祖宗,妻子生丈夫,自己生自己,今人生古人︱複製愛因斯坦如複製曲奇餅,複製李白如複製江蘇餅;黑社會頭子大量複製自己像複製老婆餅︱壞人殺之不盡,兇手與強姦犯於犯案前大量複製自己,所有目擊人證、指紋與DNA驗證,全部無效。
所有的承諾,凡不願意履行的,都是由複製人答應的,與己無關︱也許,自己也不過是其中一個複製人!所有社會秩序和人際關係全部解體。「個人」一詞將成過去,以後看人,須用分類︱如我們現在之分杏仁餅、芝麻餅、雞仔餅、單黃蓮蓉月餅、雙黃蓮蓉月餅、金華火腿……那一類甜,那一類鹹,將來是:那一類人板比較可靠,那一類人板是過街老鼠;蟑螂、跳蚤殺之不盡,死而復生。人失去個體不可取代的獨特性,誰都可以被取代,誰都可以被複製,沒有誰都可以。哀哉!人為自己製造大災禍,卻還自以為聰明,還以為在挑戰造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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