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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領

蔡江佩怡

一九七七年,我與丈夫國珍從台灣來美國唸書。我們有兩個兒子,卓學和卓言。八六年國珍開始創業,做電腦軟體公司,我自己成立了金洋地產公司,兩人共用一間辦公室。一九九一年,由於美國電腦軟體不景氣,國珍就決定結束電腦公司,並積極開始找工作。

一九九二年,湖木市基督教播道會正積極尋找新堂址,當時我很想為上帝做一些事,也想加入他們的教會,但不知神的帶領如何,我就迫切禱告說:「主啊,若祢幫助我為教會找到新堂址,我就深知祢要帶領我加入這教會。」

一九九三年八月上旬,一位美國人C先生(Edwin Cies)致電給我,請我幫他賣掉他名下的一座商用建築物。次日,我們在那座建築物會面,簽了合約,他答應給我百分之七的佣金。當天,在我駕車回家的路上,心想這座建築物十分適合做教會,地點也適中。回家後即致電袁牧師告知一切,並相約次日到這座建築物會面。接著第三天,袁牧師又帶同教會購堂小組的成員再度去看該建築物。之後每個人都感滿意,並決定以不討價還價方式與業主商討買賣事宜。

於是我就邀約C先生跟袁牧師及建堂小組成員見面簽約。在價錢談得差不多後,我就要求業主允許我將百分之七的佣金減至壹元,以便降低售價,他聽後十分感動,就主動把售價減至他向銀行貸款的金額(十二萬元)。可是在他向銀行貸款的文件中,載有一條文:若把銀行貸款提早付清,業主要付銀行六個月利息的罸款(六千六百元)。我當時為這事內心一直不安,因為賣方以銀行貸款的金額出售這座建築物給華人教會,等於送給教會,他不但沒有賺錢,還要繳交近壹萬元現金罰款來過戶。

我禱告三天後,即寫信給貸款銀行的董事長,告知他有關賣主以銀行貸款額將其產業賣給華人教會,請求銀行不要向賣主追討六個月的利息罰款。次日,銀行董事長來電,要我將合約傳真給他。當他看見合約上註明金洋地產同意把佣金由百分之七減至壹元,他就立刻召開董事會,結果所有董事投票通過,決定不追討賣主的利息罰款六千六百元。當我將結果告知賣主時,他感動得快要哭出來,並一再感謝,認為這是神的恩典。這座建築物已空置了三年,一直賣不掉。當時銀行估價是廿五萬元,故此,賣主認為這是神的旨意要將它留給華人教會。後來,我請律師代表我們辦過戶手續,組織非營利公司;並請檢查員檢查建築物的結構和地基。當他們知道這座建築物將做華人教會時,都願意義務幫我們,不收任何費用,因他們都是與我多年有生意來往的基督徒。

一星期後,一間工程顧問公司主動致電給國珍,問他有沒有興趣去應試一份工作,幾天後,公司就下了聘書,給他一份很好的工作,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國珍正式上班。我與他多年共用的辦公室就只剩下我一人。我當時想把辦公室出租,以便加入規模較大的房地產公司工作。連登了三個月的報紙,辦公室仍未能租掉,而我跟房東尚有兩年合約才滿,在我未能將辦公室租掉前,實不容許我加入其他公司。當時丹佛巿有一間很大的房地產公司(Moore Commercial),我跟公司內很多經紀人都十分熟,他們知道我正計劃加入大公司工作,便主動向他們的董事長推薦我。於是,該公司董事長來電約我談了三次,在一九九四年一月初,就下了份合同給我,同意把我現有辦公室的兩年合約接過去代我出租,並請搬家公司將我的辦公室設備搬回家,同時我將有自己私人的辦公室和秘書,聘書上要我二月一日正式上班,我的職稱將是副總裁(Vice President),實質上是金洋地產公司與他們合併。

當我拿到這份合同時,心中又喜又憂。喜的是:從今以後,我不用孤孤單單地一個人在辦公室做事,可以與更多房地產同行共事。憂的是:我不知道這是出於神的旨意抑或自己的意願?當我把合同拿回家跟國珍商量時,他堅決反對,並主張我保持現狀,留在辦公室做一人公司的老闆。時間逐漸迫近,我必須在一月份最後的週末決定是否簽約,以準備在二月一日(星期二)正式上班。於是我愈發迫切地向神祈求,求主為我開路。那些日子我每天對神說:「我是多麼願意能將辦公室搬回家,好能與兩個兒子有更多在一起的時間,同時可以有更多安靜的時間研讀祢的話。若把公司搬回家,支出減少,我的工作壓力也相繼減輕,我就能抽出更多時間為祢工作,願祢指引。」

一九九四年一月廿七日(星期四)下午五時,我送小兒子到學校參加活動,在我回家的路上,突然有一部大卡車在前面路口出現,由於當時地面積雪,非常濕滑,那部大卡車失控,猛然地迎面向我撞過來,我把車子急轉向右邊,但還來不及躲避,大卡車已撞向我的駕駛座位旁邊的門。我不禁大叫出來,由於嘴巴大張,車窗所有玻璃碎片都紛紛掉進我口中,我就昏迷過去。

當我醒過來時,救護車和消防車正在電焊車門,要將我從車廂內救出來,因為車子震動得很厲害,有一股熱氣把我震醒過來。當時我以為自己已魂返天國。在迷糊中,我只想嘔吐和睡覺。當救護人員把我抬進救護車後,就開始把我的衣服一件一件剪開,以便進行急救工作。不久,我被送到醫院的急救病房,當護士要把我的衣服挪開時,我才發覺自己的左手和左腿完全失去知覺。我的頭髮和全身佈滿玻璃碎片,許多玻璃碎片亦從我口中不斷地吐出。當時我的第一個反應是:感謝神!車禍發生時,我寶見兒子不在車上。第二個反應是:感謝主!祂仍讓我的生命存留。我立刻想起腓立比書四章六至七節的話:「應當一無罣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基於神的保守,我在急診室度過漫長的一夜,沒有一點兒難過和憂慮,內心充滿了平安和感謝。因為我深知,神沒有接我回天家,一定有祂的美意在我身上。即使我將變成殘廢,下半生要靠拐杖走路,我將仍是滿心感激、讚美神的恩典。住了五天加護病房,出院時,醫院送我一對拐杖。

回想去年一月,我把舊車以五百元賣掉,換了這部八九年的富豪(VOLVO)時,我並不高興。因為當時以一萬五千元,我可以買一部全新的日本車。可是國珍堅持要我買一部VOLVO老車,因為其車身全是鋼造的,十分堅硬安全。當時,我雖然不開心,仍照他的意思去做。如今想起來真要感謝他有先見之明。由於這部VOLVO車身堅硬,才使我在這次大車禍中不致喪生。在此感謝國珍!

我在醫院的加護病房住了五天,每天都安安靜靜地讀經和禱告。弟兄姊妹及朋友、客戶們,每天陸續不絕送食物、鮮花和卡片來,他們愛心的探望帶給我很多的溫暖。與我同房的女病人也在同一天出車禍,傷勢較輕,但日夜呻吟、抱怨和哀哭,惹得醫院上下雞犬不寧。她住院期間,很少人探望她,連她十八歲的女兒都不願來接她出院。她最後只好叫計程車回家。住院期間,她常半夜傷心欲絕,我就用聖經的話安慰她,並唸聖經給她聽,讓她知道雖無親人、朋友關心,神卻永遠愛她。在她出院那天,她對我說:「你好像是來醫院度假一樣,我從未見過一個出車禍的人住加護病房內,仍能整天嘻嘻哈哈,有說有笑。我相信你所信的神確實與你同在。我真希望自己也能像你一樣,絲毫不抱怨遭遇不幸。」

神的安排真奇妙,國珍找到新工作後,我們的健康保險剛在今年一月生效。我在這次車禍就由他公司的健康保險支付的巨額醫療費,免去經濟上的額外負擔。我住在加護病房五天,醫院帳單已超過兩萬美金,美國醫院實在住不起!

我十歲時,母親過世。母親離世前,多年住在醫院,我從來就不知道甚麼叫母愛。我從小與兩個弟弟相依為命,一同長大。故此,我很珍惜跟兩個兒子在一起的時間。自他們出生以來,就對他們無微不至。如今為了兒子,我想搬回家辦公,國珍反對;這次車禍後,出院三天,同一棟辦公大樓的鄰居主動來電,要租我的辦公室,現在國珍已不再反對了。正如聖經所說:「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馬書八章28節)

在這次車禍中,神不但沒取回我的性命,又帶領我把公司搬回家中,使我有更多時間照顧孩子。目前我已加入了播道會,神的帶領奇妙,令我滿心讚美感謝,願更多的事奉祂。

(賴黃潔珍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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