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兩代間的衝突
游宏湘
人的價值觀念,受信仰、文化教育背景、經歷、經驗、社會和同輩塑造而成。信仰根據聖經,不會改變。但其餘的都會隨著環境和時間變動,所以並非絕對真理。聖經申命記第六章教導我們,當用言教及身教,把聖經的價值觀念傳遞給孩子,我們自己做人,要照聖經的價值標準,什麽時候錯了,就當承認。
父母和孩子衝突時,應該尋根探源,分析大家看法何以不同。到底是不是受朋友的影響?抑或是文化、教育背景、經驗和信仰不同所致?然後著手處理,解決問題。
解決的方法分四個步驟:
(一)了解孩子的看法:我們可以聆聽、發問、澄清,然後覆述他們的看法,叫他們知道我們明白他們的看法。
(二)清楚而客觀地表達自己的看法:說話時留意自己的表情、語氣、手勢和態度。
(三)掌握意見分歧的因由:告訴孩子兩種看法有什麽地方不同,然後一同剖析導致分歧的原因,到底是因為文化、年齡、信仰不同,還是因為經驗不同,以求取得雙方的共識。
(四)決定採取什麽行動:觀點差異若是處於文化、教育、經驗等,可以讓步或提供另一個辦法,押後決定,或者繼續討論。可是若觀點顯然是違背聖經,做父母的就當堅持,要孩子聽話。
只是,對孩子施加壓力,也要適可而止,下列的情況已經是壓力太大的跡象:
(一)把自己的孩子和別的孩子比較,如別人「功課怎樣」、「怎樣討人喜歡啦」等等。
(二)對孩子期望過高。有些父母以為虎父無犬子,孩子起碼要像他們這麽棒,這是不對的。神是照著祂的形像、樣式造人,不是照父母的形像、樣式造人。
(三)孩子不想和父母談話:例如問一句,答一句、躲在房裡不出來、整天和朋友上街、飯後匆匆離桌,甚至不肯和父母一同用飯。
(四)孩子社交過分活躍,或者相反的很孤獨,在外欺詐、偷竊、奇裝異服、濃裝豔抹、無人生樂趣,或者功課很差等。
(五)孩子表現不正常,例如飲食和上床時間大亂。
(六)孩子跟父母、兄弟姊妹、朋友說,想自殺、計劃自殺,或者曾企圖自殺。
(七)總括來說,孩子表現反常,性情突變,就是出了問題。
解決問題的方法就如上述:聆聽、發問、澄清和覆述。讓我強調一下:
- 聆聽勝於說話
- 發問勝於要求
- 了解勝於批評
- 祈禱勝於責罵
- 自我檢討勝於督責孩子
- 要孩子聽神的話勝於要他聽我們的話
- 孩子到了三十四歲,自自然然流露出來的成熟,強於十七歲因壓迫而裝出來的成熟。
最後奉勸大家,應著重夫妻關係,因為父母關係如何,對孩子的影響至鉅至遠。即使父母日後去世, 這種影響仍不能從孩子身上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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