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和成就築不起幸福家庭
鍾淑芳/張俊明
學業與生意不能使我滿/鍾淑芳
我十八歲做過埠新娘,從香港嫁到拉丁美洲的牙買加。抵達後,除了丈夫外,別無朋友。加上語言不通,生活習慣不同,丈夫又忙於生意,我的心靈十分空虛,脾氣變得暴躁,不願與人來往。最令我難過的是丈夫不了解我,完全不知道我離家遠居異域的痛苦,常把我一人留在家裡。
我為了工作,在夜間進修。繁忙的學習使我忘記心靈的虛空。每一科的結業証書都叫我高興好幾天。我這樣不停的進修,在知識上是進步了,卻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我放在學習的時間太多,疏遠了丈夫和孩子,婚姻亮起了紅燈,人際關係壞透了。
本來以為,讀書可以填補心靈空虛,哪裡知道,對我而言,卻更增添煩惱。而我一直所渴慕所要尋找的平安、喜樂和滿足,卻不知往哪裡去尋。我苦惱極了,不知怎樣解決這眾多的問題。
在求救無門之時,我向一位朋友訴說心中的苦惱。她是基督徒,告訴我耶穌能解決一切的困難。她教我禱告倚靠神。我半信半疑。對這種方法不感興趣。雖說我十七歲已在香港受洗,但沒有信心,不過是有名無實的基督徒而已。
可是這位朋友不斷為我祈禱。她借我一些書看。有一本叫《一個合神心意的王》深深地打動了我的心。書中提及,大衛多次被掃羅追殺,然而他幾次都以德報怨。這種心胸非普通人能有。如果上帝能幫助大衛有這樣廣闊的心胸,我也願意祂幫助我解決這許多問題。我對這書愛不釋手,連帶也讀起聖經來。我想多認識上帝一點,於是學習禱告,參加查經班,誠心接受耶穌基督。
這次我真的是從心裡切實相信接受主了,相信以後,我發現自己整個人起了變化。我心裡充滿了平安喜樂。以前拿結業証書也沒這麼快樂過。我的人際關係顯著改進。我有了新的生命,與丈夫和好,與兒子重新建立母子親情。我們珍惜一家相聚的時間。每天晚上,我們有家庭禮拜,也將兒子帶到父神面前。
我看見丈夫也改變了。他重拾對上帝失落的信心。原來他從前讀中學時,也虔誠過,但後來遠離天父,十幾年沒上教堂,亦不敢提自己是基督徒。現在他重返天父家中。我們二人同心,開放自己的家,與幾個愛主的基督徒一同查經。五年後,這個查經班成為牙買加唯一的華人教會。
現在我仍努力學習,不過不再以自己的學業及生意上的成就為奮鬥目標。我是為上帝努力,裝備自己,盼望為主所用。人生在世,有如客旅,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惟有領人歸向耶穌基督,使他們得著永生,才是永存的事業,比賺取金錢名利,更能叫人滿足快樂。
出也蒙福,入也蒙福/張俊明
我生長在香港新界大埔。十二歲的時候,認識了一位西教士的兒子。他有一輛腳踏車,為了借腳踏車玩,他邀請我參加主日學,我只好參加。
後來我認識了耶穌,四年後受洗,非常虔誠。有些親戚看見我在街頭拉手風琴,與牧師和傳道人一起傳福音,就給我遠在牙買加的父母打報告,說我信教入迷,恐怕會去做道理子(傳道人)云云。其實他們有所不知,那時我不但沒有做傳道人的念頭,而且做傳道人也不是自己要做便做的,得看上帝在各人身上的旨意如何。至於信得「迷」,就是信得真,信得虔誠,那最好不過,如果信得若即若離,似真似假,才有問題。我後來就是因為信得不夠「迷」,所以才跌倒。
我在香港由祖母撫養,她對我相信耶穌起初不很了解。後來看到教會的年輕人很純潔,很端莊,與鄰里街坊的「飛仔」(不良青年)大不相同,就由反對變成贊成。我們街上那些「飛仔」,常穿著奇裝異服,無所事事,終日在街頭留連,吸煙,滿口粗言穢語,向街上的女孩吹口哨。有些還背地裡吸毒,搶劫,然後坐牢。祖母當然寧願我上教堂,不跟他們去鬼混。
回顧昔日幼年的伙伴,真打從心裡感謝神。祂保守了我,使我加入教會,不與他們同流,否則後果實在不堪設想。我們當中除了那些潔身自愛的、參加教會的,或遷離這環境的,其餘個個都因貪玩,貪刺激,受不住引誘,無心向學。許多甚至加入黑社會,或染上毒癮而至皮包骨,也有犯了大案,目前仍在監獄服刑的。一個因為「開片」(群毆)而成了刀下亡魂。我為他們每一個嘆息,曾經有人向他們傳過福音,只是他們不聽,自己拒絕救恩,結果選擇了死亡的路。
我十六歲赴牙買加與雙親團聚。此地沒有華人教會,僅有由土生華僑主持的聚會,英語講道,客語傳譯。我斷斷續續參加了一段日子,便不去了。赴加拿大求學的三年,也跟基督徒朋友上過教堂。只是回牙買加後十二年,都沒去教堂。
那時我在牙買加的生意,有些小成就。金錢名利引誘非常大。我把上帝拋到腦後,隨波逐流。生活行為漸漸與不信的人沒有分別,徒有基督徒虛名,不如乾脆不認是基督徒算了。不過,碰到危難時,我還記得呼求上帝的──只不過事過境遷以後,就會忘得一乾二淨。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一九八四年。那年我們認識一對從香港來的基督徒夫婦。他們的出現改變了我一家此後的路向。妻子在上文中提到,有一位基督徒朋友領她相信耶穌,說的就是這位太太。我們和他們夫婦的認識,可說是「錯有錯著」;現在想起來,其中必有上帝美好的安排。
那年,有一位親友從加拿大來電,問我可不可以接待一位從香港大埔來的朋友,他名叫「飛哥」。我聽了,以為是從前在大埔墟常駕著紅色跑車的那位「飛哥」。一別十數年,我也很想見見這位老街坊,於是一口答應。誰知抵達後,才發覺此「飛哥」不同那「飛哥」!他們只是同名而已。但是既來之,則安之,我也盡心招呼他們。後來他們舉家移民來牙買加,我也用愛心盡地主之誼接待他們。後來這家太太帶領了我妻信耶穌,而我又回到羊圈,如浪子歸家,真可謂接待客旅,無意中接待了天使。
經過十多年流浪,我這次重回父家,真感不配。但慈愛的天父收納我。不,祂沒有離棄我。祂常與我同在。這十年來,我家三次被持槍匪徒行劫,一次賊人向我妻子開了槍,蒙上帝保守,沒有擊中。又一次,歹徒向我的長子下手,騎劫了他駕駛的小型客貨車,捆綁他的雙手,把他拋在海邊。車子是我們剛買回來接送主日學學生用的。很奇妙的是,警方竟在十二小時內救起我的兒子,找回那已被拆得差不多只剩下車殼的汽車。只見座椅、車輪、引擎、零件等,通通撒滿一地。如果再遲一步,恐怕車子早已被劫匪化整為零運走。感謝神!除了失去電池和音響外,所有零件都能找回。我們把各種零件安裝妥當後,汽車又行走如初。
一九八八年我家發生一場大火,所有家具、衣物、錢財,全化為灰燼,連主日崇拜也須遷往別家。雖然財物損失了,但我們一家大小全部平安。正如詩篇第廿三篇第四節中所說的:「我雖然行過死陰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我們相信,上帝保守了我們,祂在每一次危難中,都與我們同在。這些困難並沒有動搖我們的信心。我們所受的災難,及不上聖經中的約伯。在這些事上,上帝使我們明白,即使人最寶貴的生命,或我們辛苦賺來的金錢,若不是神的恩典,一切都會隨時失去。金錢、名譽和學問,不但不能幫助我們進天國,有時反妨礙我們接受福音。聖經說,富人進天國比駱駝穿過針眼還難,豈無道理呢?
我歸回天父家裡後,生命有很大改變。以前我努力追求金錢和物質,看賺錢比一切重要。現在我把上帝放在首位,妻子兒女之後,才輪到賺錢。以前我辛苦賺錢,目的只是為滿足自己的私慾。現在我明白,生命與財富都是神所賜的,我的身份不是做老板,而是成為上帝的管家。賺錢不是為了滿足私慾,而是供應神的聖工需要。人生的目的確定以後,我對上帝不再懷疑。今年退修會結束時,我寫下我的心願:主若願意,我願作一個「道理子」,專心服事祂。
(原載於《中信》月刊4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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