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我
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申5:29)
這是神在對人表露心願,祂的願望很清楚直白:「敬畏我。」當年神在火焰燒山的光景中降下十誡時,百姓不敢近山,只託摩西傳話,願遵行神所說的。那種表態充其量不過是對神的畏懼,因為神是聖潔、公義的,且必有審判。他們沒有對神真正的尊敬,雖然他們也知道神愛他們,用神蹟將他們領出為奴的埃及,又用神蹟一路引領、保守和供應。沒有尊敬的畏懼,就不可能真心愛神、聽從神、榮耀神。所以,他們一路上遇事就抱怨。
我們呢?好不了哪裡,甚至對神既談不上敬也談不上畏。神的恩很容易被我們忽視而壓根兒做不到凡事感恩,處在新約恩典時代的我們,見不到神特別的同在而把將來的審判不當一回事。有些基督徒把聚會當成一件可有可無的事,甚至穿著拖鞋姍姍來遲。如此,神計劃給我們的福氣怎麼可能不一點點漏掉?
~錢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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