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義的判斷
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12:19-21)
社會上令人痛心的事層出不窮:中國大陸出現假疫苗;台灣有兇手隨機作案,在媽媽面前割她四歲女兒喉嚨和斷頸;恐怖組織在巴基斯坦一個孩子極多的遊樂場引爆炸彈,導致70多人死亡,300多人受傷,傷亡的許多是孩子,而且都是在父母眼前被炸得血肉模糊。作為父母親,面對這樣的惡事,如何能接受呢?
這樣的事確實引起公憤,各方譴責不斷。然而,在激憤當中,我發現自己內心,也開始泛起惡毒的仇恨,與其說是義怒,不如說這些事挑起人心中的惡念、毒恨。求神幫助我們,回到十字架下思念主的話:「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願我們信靠祂,讓祂來作公義的判斷,也撫平我們心中的不平。
~劉耀光(作者是教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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