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求主光照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一9)
一個人來到主前除非他不認真,或糊里糊塗的,就不可能看不見自己的罪,或不努力對付罪;因為主是生命的光,這是人來到光面前一定有的經歷。越願意對付罪,他的生命必有改變。我信主後不久,很快就看見自己個性上有許多缺點與心裡面的邪情私慾。
很多信徒信主久了,反而失去屬靈的敏銳感,其原因是,基督徒的長進是一條漫長的路,有時候會屢試屢敗,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長久下來會叫我們失去信心,而接受自己屬靈的狀況,放棄進一步追求主與經歷祂的大能。也有一些信徒轉向靈恩的特殊經驗,以為這是捷徑,其實是捨本逐末。
生命的改變其實需要日復一日的操練,神要我們通過這些生命成長的掙扎,認識到人性的敗壞與神的大能,並學習不斷來投靠祂,向祂支取恩典。
~黃天賜(作者是美國教會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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