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暗投明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弗五8)
神是光,屬神的人應當棄暗投明。棄暗是不做惡事,不做見不得人及羞辱主名的事。
投明是親近神,積極做神喜悅的事:如遵行神的旨意、努力結出光明的果子等。光明的果子就是:
1. 良善:良善是指心地善良,無論說話做事,出發點都是善意,盼望建立別人。
2. 公義:公義就是做正確的事,合乎神的心意,不考慮個人得失,也不放縱行惡的人。
3. 誠實:誠實是講真話,不說虛偽、詭詐和自欺欺人的話。
以上的美德都是「光明的果子」。主耶穌在世時正是這樣行。無論是自己的門徒、或當時有勢力的宗教領袖、法利賽人做錯事,說錯話,祂都善意指正,不會害怕。
我們是否也是光明之子?抑或我們像世人那樣,仍然虛偽,心無良善,行不義的事?求主憐憫我們!
~岑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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