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主而活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
主耶穌的一生是為天父而活,凡事順服天父的旨意:
1. 祂按照天父的時間表──耶穌在迦拿娶親的筵席上,當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祂說:「他們沒有酒了。」耶穌回應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參約二1至4)
2. 祂不自憐──當祂背著十字架,看到婦女們為祂號啕大哭,耶穌說:「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路廿三28)
3. 祂願意遵行天父的旨意──上十架前一個晚上,在客西馬尼園,祂祈禱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祢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太廿六39)
4. 祂是無條件的愛──雖然彼得三次不認主,其餘的門徒也打盹睡覺,不能警醒。但祂復活後還向門徒顯現,祂的愛沒有改變。
主耶穌的生命在信徒裡面,信徒也該充滿愛和順服天父的旨意。我們也要為神而活,讓主的生命流露出來,就能使多人得福。
~陳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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