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有理
往遭喪的家去,強如往宴樂的家去 …… 。(傳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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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信主時看到這節經文、心中不大舒服。當然,我明白聖經的意思是叫我們好好去思想人生短促、光陰飛逝,和我們如何去面見神、向祂交賬。但另一方面,我最怕見人流淚傷心,恐怕自己也情不自禁的哭起來;而且在香港的喪禮場面往往是叫人絕望、害怕的。故此,我是儘量避免去喪禮的。
但來到加拿大後,就有不同的感受。首先接觸到葬儀社的外籍職員,都是非常體貼和帶安慰的態度,並非單求做成生意(至少他們外表如此);而喪禮的禮堂佈置一般是叫人有平靜的感覺;且不少喪禮的焦點是在乎「慶祝」(celebrate)被悼念的人的一生。
當然按真理而言,一個未信主的人死去,其實沒有慶祝的價值。但若是在主裡安息的,就大有慶祝的理由。像保羅所勸導的:是憂傷,但不是沒有指望的,因為我們必要重聚(參帖前四13至18)。作了傳道後,我就更覺得到遭喪之家的寶貴。一方面能與哀哭的人一同哀哭是一個特權(privilege),而且這是向未信的親友傳福音最自然的良機。再者,我發覺到遭喪之家往往是對永恆的信念最實質的考驗。
~陳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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