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造谁的像?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出20:4)
约翰•加尔文对十诫的第二诫有清楚的教导。第二诫禁止以色列人造谁的像呢?是耶和华呢?还是与耶和华争竞的别神呢?既然第一诫已明确规定,每一个与耶和华立约的人不可有别神,那么如果是造别神的像,就已经违反了第一诫。
第二诫表明,凡已立定心志单单敬拜耶和华的人,不能以自造的形像来敬拜耶和华。用造像的方式来使敬拜变得较为具体,试图走捷径,这是以色列邻邦的惯例。第二诫可以意译为:你们中开不可有一人用有形的像来敬拜耶和华。
加尔文指出,第二诫包含两个部分:第一是禁止造任何的像;第二是禁止把惟有耶和华配得的敬拜与其他神灵的敬拜混为一谈。所以,塑造任何的神像本身是对神的不敬;因为这叫神的荣耀受污辱,也没有按祂的真实待祂。
有些人以为只要不向神像敬拜便可,但忠实的释经就知道这是错误的。任何敬拜的仪式,若不是与心灵的敬拜吻合,都是被禁止的。
~陈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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