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掌控
洪水泛滥之时,耶和华坐着为王;耶和华坐着为王,直到永远。(诗廿九10)
在“神容许的旨意”中,神的主权何在?如何在“神仍然掌权”与“人必须负责”之间取得平衡呢?这问题可从神旨意的第三个层面去解决,就是“神终极要成就的旨意”(sovereign will of God)。意思是人虽然有自由权去选择他喜欢做的事,但神仍掌握最终的管理权。虽然神的计划有时可能因为人的悖逆(例如犹大卖主、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等)而有所耽延,但在祂主权的安排下,最终会按着祂的时间成全,是神要它成全的结果。
在此我们必须承认,人被局限在时间与空间的范畴里,不能完全明白神旨意的奥妙。神是超越时间的神,祂知道过去,也知道将来,整个时间的进程如同一张地图在祂眼前展示,祂能让人的自由意志做出选择,但又“预定”成就事情最终的结局。若是从这三个层面来明白神的旨意,我们就不需要将苦、罪等问题的责任推到神身上。而且在受试探的时候,也不会控告神,认为神应当在我们受试探而失败的事上负责任。其实,在试探中失败,罪责当由我们完全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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