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路程
亚伯拉罕因着信,被试验的时候,就把以撒献上;这便是那欢喜领受应许的,将自己独生的儿子献上。(来十一17)
亚伯拉罕100岁得到神赐的儿子,没想到神又要他将与撒拉心爱的独生子当作燔祭献上,按理说,这会比要了他的老命还难受。既要如此,神何必当初要赐他儿子?这一献,神赐他多如繁星、尘沙的子孙又从何说起?值得我们无比钦佩的是,亚伯拉罕实在是一位顺服神的信心之父,他没有跟神做任何争辩,第二天天未亮,就备上驴和献燔祭用的柴,带上仆人和以撒出发上路。
这三天的路程,对于一位年迈的老父亲来说,是何等痛苦难熬!可以想像,接近摩利亚山的每一步,父亲的脚步都无比沉重。再想想神自己,多年后祂将独生爱子赐给人类,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作赎罪祭时,祂心里不同样经历极大的伤痛?当时天地震动,磐石崩裂,大地一片黑暗,不正表明了天父对爱子的无限悲怜?
对比亚伯拉罕那样的义举,我们甚至连举手之劳的一点爱心、读经祷告与神亲近的一点时间、将蒙神看顾和赐福所得财富的十分之一等,都不愿意献给神,实在当天天悔改才是。
~钱志群(作者是本刊编辑,著有《省府大院走出个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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