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冤屈六年
黄守诚
一次主日礼拜聚会中,一位马姊妹说∶“今时官场黑暗,听一位战区长官说过一句话『无商不奸,有官必贪』,官商勾结,案件层出不穷,大小贪官案发,没有一个不被判刑坐牢的。但我知道只有一位主管仓库物资的课长,公诉结案判决无罪,不知其姓名,只知道他是一个基督徒。”
听了这话,我不禁流下泪来,因为她说的那人就是我。我受苦六年,反功为罪,冤案累累,能得平反,全是上帝的恩典。
我原是军人转政,在世界官场中没有後援,能得台湾省政府派在一省属机关担任专员职位,不失业已相当满足。事出突然,忽遇一仓库课长出缺,许多热门富有背景的人都在争夺,最後确定发布,爆出冷门,居然是我这最不起眼的无名小卒。使我啼笑皆非。
事前无人徵求我的同意,如有,我必拒绝,现在府令发布,既成事实,无可抗命;但有恒切默默祷告,求上帝在我不能预知发生什麽事故的状况中,做我随时的帮助,凭此信靠,遵命赴职。
我一向奉公守法丶谨慎行事,谁知未及半年,意外事故发生了!如圣经所记∶“平安稳妥的时候,灾祸就临到。”幸而我心中有上帝,凡事谢恩,虽惊讶却不慌乱,以无愧的良心丶无伪的信心,应付灾祸。
查仓是我的职责,有一天照常指派一课员随行查仓。这课员迟迟其行,和别的同事用我听不懂的台湾话窃窃私语,我感觉事非寻常,就有一股力量催促我,吩嘱司机开车到一仓库开仓,自己进仓清查。後来我才知道,在我以前,查仓只不过是形式,上下勾通,甚至课长本人并未亲到仓库,却报销出差旅费。当黄豆市价高涨时,空仓抛售;市价一跌时,再行买回。做得神不知鬼不觉的,而无人举发。但这是罪行,绝不能出在我这基督徒身上。那天我进仓一看,骇然发现空无一包黄豆存仓,这事态非常严重,我负责管理员工,心知肚明是一大贪污案,事发不能了局,倘若杀人灭口谋害我,此时我势单力薄,无可奈何。祷告求上帝帮助,我的救主耶稣真是活神真神,实在的保守我,做了我随时的帮助。我得蒙天恩看顾,得从上帝来的智慧,当时和颜悦色,若无其事,交代仓库员工好好守仓,快快脱离险境。立刻要司机赶回办公室面报处长,处长不在,见到副处长,即下一手令,派我与另一课长同到台中市警局报案。(此乙纸手令,有上帝暗中动了善工,当时副处长和我都没有想到,不过例行公事而已,後来却成为我举发贪污的合法铁证。)
因法官怀疑我当课长是贪污共犯,报案为虚饰,若无此手令,凭个人所为,无法对证,不足采信。一次审问中突提一问∶“你是如何报案的?”我回答∶“是先报副处长,再下手令派我和第三课长同到警局报案,由副局长接见。”手令经法院在档案内查出,是副处长亲笔无误。检察官根据警局所报案情重大,其地属丰原警局管辖,特亲临办案,在侦讯仓管各员工後,对我没问一句话的情况下,就下令收押,坐上囚车。与其他仓管员工不同的是,我没有加上脚镣手铐。经历了一次押解下狱的无助地步,左右法警押着,没有一点自由,然而我的思想无可限制,想到圣经中一句话∶“不要怕,只要信”就低头无声默祷∶“上帝啊,今天监守自盗大案是我检举的,检察官不问我一句话,即下令收押,枉法冤案,我自己算不得什麽,然而我是你的儿女,有辱你的圣名,求你拯救。”车抵看守所的牢门口,突然发现侦办此案的检察官站在车旁,吩咐我下车,问我∶“有无保人?”这种刑事大案谁会来为我作保?只有上帝能为我作保,就完全交托给我的上帝。乃大胆承认“有保!”,检察官再吩咐∶“现在已经是午夜十二时,你找不来保人的,先回家去,限你明天上午十二时前,带着收押令及保人一起来我办公室办理手续。”
我回到家迫切祷告求问上帝,谁来为我作保?在人不能,在上帝凡事都能,奇妙恩典临到。第二天一早,就有一开当铺的朋友来家相告,愿意为我作保,说:“一般商家资本额不够资格作保,我开当铺资本额足够,别人给我多少报酬也不办,一听说你需要保人,基督徒传福音不是犯案的坏人,不要一毛钱,愿无条件作保;也不用你多操心,我已带着印章,现在就陪你去法院。”十一时半到达,会见检察官於办公室,首先要我将前一天的收押令交给他,并照着指示办好一切交保手续,以为就此没事,天下太平。竟想不到检察官并未放过我,事隔一个月,法院通知提起公诉,原告人就是检察官。就这样,官司上了门。迫得聘请律师,将案情来龙去脉,点滴说明,律师听了,感叹告知:“你真笨,既然到了检察官的办公室,又何不到他的家呢?他的胃口不会太大,送上台币两三万元就没事了!你的收押令在交还他之前,留下影本,告他一状,就真的有功了。”我说∶“生平不曾和法院打过交道,焉知天下乌鸦一般黑?我是基督徒,不怕邪恶,蒙上帝光照不再黑暗,既不受贿,也不送贿。现在不幸落入冤枉官司,唯有拼到水落石出,我既无本事学问,也没财力,更没人可以关说;只有信心,伸冤在主,莲花出污泥而不染,可听其自然。”
上帝就实在的为我预备这位平常难得的名律师,他竖起大拇指鼓励我∶“好!交给我打这场官司,至少费时三年,我知道你是清白穷官,免收律师规费,负责撰状答辩,陪同出庭就好。”到第二年他迁居台北,介绍我另一位律师,也愿多尽义务,仅收出庭费。最後一年,第三位律师更有上帝的美意预备,是位基督徒,不但不取一文,每次开庭还亲自开车载我往返法院。这场官司不只打了三年,一直打了六年。开庭无数次,一被提起公诉,即被停职停薪,以借债度日,末了几年因规定得支半薪,仍不敷一家大小生活所需。有一次缸中无米了,打开大门却发现一包大米就放在门边。又有一次无钱买菜,开邮箱发现一个信封内装了一百元,当时不算少。开始一年,得一高级主管一次集款五千元相送,补助了相当长期的生活需用。当我在冤案讼累中,求告无助时,神迹奇事却相随着,每次接到法院传票,至感烦闷,就有圣经的话启示∶“你们被交付的时候,不要思虑怎样说话,或说什麽话,到那时候必赐给你当说的话,因为不是你们自己说的,乃是你们父的灵在你们里头说的。”(马太福音十19至20)这一宝贵启示使我在无数次的出庭中,烦闷的心能靠主耶稣敞开,因祂笑脸帮助我(诗篇四十二5 )。不管法官问的是什麽,我都答简单的三个字∶“不知道 ”。
六年之中,几乎每两年就被枉法判罪一次,经我三次提出上诉三审,发回更审。最後一次辩论庭,我的基督徒律师在将近一个小时问答,充分辩论後;法官问我∶“你担任仓库课长,被盗大量黄豆,什麽都不知道吗?”一股大力托住我答出一句话∶“我知道一件事,有功无罪!”法官像是怒吼着说∶“你怎麽证明有功无罪?”我再理直气壮的答覆∶“本案官商勾结,贪污盗卖黄豆,是我检举,就是有功,却指我有罪!请法官将我的罪证提出,否则不甘服。”法官没再说下去,宣告∶“辩论终结,听候宣判。”没多久宣判∶仓管员工有罪处以刑期;宣判我无罪,但要等十天後,没有检察官再提出公诉才算无罪确定。判决书内容将理由丶事实举证丶无罪法条等,写得格外清楚正确,过於我的辩论;显然的,上帝的眷顾是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的。
岂知官场邪恶势力不甘心,想置我於无可转变的绝境。那天我到省府人事处申请无罪复职,听一位老同事告知一个坏消息∶“你的服务单位人事室将你的案件指为『检举贪污与事实不符』,呈报省府移送惩戒。”糟糕!省府主席移送惩戒案件,惩戒委员会若无认真研究准确,会撤职查办的,比检察官提起公诉更厉害。仰问苍天如何办?又有一股大力推动我,立即再到人事处面见处长诉说∶“我检举贪污大案,讼累六年,三次上诉三审,无罪判决确定,冤情得伸。最高法院判决书每句每字无不正确,已成法定,总统也不能推翻。如人事室与我的服务单位首长枉称『检举贪污与事实不符』,记载与法院判决不合;而由省府主席移送惩戒,则是共犯伪造文书之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我会立即将服务单位的局长丶省府人事处长向省府主席检举。现就下楼在总理遗像前绝食抗议。”人事处长见我理直气壮的表情,转以温言勉励∶“明天你来见副处长,会予以合理处理。”等次日见到副处长面告∶“你这一大案要转出度的大弯,至少要认一点错;你当课长,主管仓库物资,满仓黄豆被盗一空,是你检举属实,可不负刑责;但不无行政责任,宜承认最轻处份,记过一次。待派一省府视察慎重复查,两星期内可予复职。”
就这样度过了一波一波的灾祸关头,如同行过死荫幽谷而不遭害,是主耶稣与我同在。官场是非之地,不得不委屈求全,接受处份。本是因公涉讼,改为行政过失,不移送惩戒,记过一次,即予复职;却损失不能领回因公涉讼历次聘请律师及往返法院交通费,基督徒只有凡事谢恩了!
六年停职,复职当天补发了两年全薪,四年半薪,不下五十多万元,除还清停职期间借债外,大部分奉献,与四位退役军官同心在台中惠中路创建基督教恩惠堂,求上帝使用,聚会传福音,迄今较前扩大。
复职後,不再任仓库课长,仍是原职专员上班。那时同事中传说我的案情秘辛,支援和打击者都有。支援我的一位职权较高的长官,知道我无意担任仓库主管,故未徵求我同意,签报核准以专员调为课长;是因信任基督徒不会贪污。
检举贪污,反功为罪,怪我不懂﹁有条(金条)有理﹂的规矩,枉法起诉,六年讼累;但蒙上帝恩惠,暗中有光。判决无罪後,仍有服务单位的人事室主任,知道我一复职会领到停职六年的补发月薪,还可领简任级薪丶退休金等合计可做百万富翁,却不知道去他的官邸拜访送礼,遂横加无情打击;因而服务单位人事室主任继续制造这些秘辛。官场狂妄,莫此为甚,在基督徒看来真是悲哀!
上帝从粪堆中提拔我,化危机为转机──对世界打了败仗,死了;靠耶稣,打了胜战,活了!上帝的恩典够用,复职後已届退休年龄,领到一次退休金,夫妇两老到美国来,依然过着教会生活:忠心学习,服事圣工,活到老学到老,现年九十二岁,坐今世望永生。巴不得上帝鉴察我,除尽我的亏欠丶软弱及隐而未现的罪,好叫我可以挺身昂首来到上帝的面前俯伏敬拜祂。
赐平安的上帝,快要将撒但践踏在我们脚下,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惠常和我们同在。阿们!(参罗马书十六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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