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犯罪與我何干?
田茂穗
我怎麼是罪人?
一提到我們是罪人,就好像在罵人,讓人無法接受。其實,聖經中說我們是罪人,不是按世上法律的層面來說的。按世上法律,絕大多數人都是良民。我們是罪人,是指我們都沒有達到上帝的要求。「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馬書3:23)原文中這個「罪」是指射箭偏離了靶心,是說人的心懷意念偏離了上帝的標準。誰沒有自私、貪婪、仇恨、驕傲、嫉妒、淫念等等傾向?難道這與上帝的聖潔、慈愛、公義、良善、信實等不是背道而馳嗎?我們否認祂的創造,否認祂賜給人類陽光雨露等的各樣供應,不是忘恩負義?在上帝的律法面前,「違背律法就是罪」(約翰壹書3:4),所以「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上帝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12)
我的罪從哪裡來?
我生下來就有家教,有修養,我的罪是從哪裡來?聖經有答案:「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一人」是誰?就是始祖亞當,因為他吃了上帝警示不能吃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悖逆了上帝。
那亞當犯罪與我何干?我們都是亞當的後裔,罪性也在人類繁衍中遺傳。這一點,以色列的大衛王認識得很清楚:「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51:5)所以「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創世記8:21),「一出母胎就與上帝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詩篇58:3)在我們的慾望裡就有罪的傾向、罪的習慣,因修養程度不同,發作的程度不同而已。
即便不提原罪這個問題,我們自己的內心與行為都證實我們確實是罪人。我們生在罪中,長在罪裡。人人都會隨從今世的風俗,放縱肉體的私慾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參以弗所書2:2-3),罪因我們肉體的軟弱而發酵(參羅馬書6:12;7:8)。更可悲的是,有一個看不見的邪靈撒但,隨時隨處,藉著能使我們慾望滿足和快樂的各樣誘惑來引誘我們(參約翰福音8:44)。
所以我們不能糾結於亞當讓我們受委屈,而自己就實實在在活在罪中的事實,且不知不覺中喜歡罪惡,站在抵擋上帝的一邊,言行之中不可避免地在褻瀆上帝,與上帝為敵。就連同性戀這等罪,在我們眼裡都變成一種自由的權利,一種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我們活在罪中對罪都失去了敏感,近乎麻木,說謊、自私等都成了冠冕堂皇的自保。我們不是要為先祖的罪負責,而是需要為自己的罪負責。
我是罪人又怎樣?
也許我們會說,我是罪人又怎麼樣?我照吃照喝照享受。殊不知,有罪遲早就有審判。既然人類沒有一個義人,那全人類就被上帝整體性地定了罪,而且是死罪。罪的工價乃是死,就是以後永遠的沉淪(參羅馬書6:23;詩篇1:6)。「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9:27)
審判的結果怎麼樣?就兩個去處,要麼是天堂,要麼是地獄,非此即彼,沒有第三個選擇。也許當我們活著的時候不會去想死後的事,然而在世上活著都是有限的壽命,將來的去處卻是永遠的,不能更改的。
即便你買了一堆世上的生命保險,但沒有任何一個是真保人不死的,所保的只不過是對死者家人的一些經濟補償。賣生命保險的人,其實連自己的生命也保不了。所以人活著時,倒真的需要為死後好好考量。不要因著一口驕傲的氣作祟而遺恨永遠,悔之不及。
我們靠自己能否勝過罪?
怎麼來解決這個關乎生死的問題呢?
有些人說,我靠自己修養行善,好人總有好報。很多人平日裡根本不想聽基督徒講福音,根本不信天地間有上帝,不信自己是罪人,一旦天災人禍離世,家人們都會在追思中祝願:逝者在天堂。天堂是誰的家?是上帝的家。你都不認祂,總在罪中冒犯祂,你怎麼可以突然就去了祂的家?!你說你是好人,與別人比你可能確實是好人,但與上帝的要求比難道沒有偏離?在上帝眼裡,你這個好人難道不是罪人?人性的弱點導致我們總是牢記自己偶爾的善行,卻主動忘卻各種各樣的惡行。行善固然是好事,也是上帝所喜悅的,但在上帝眼裡罪未被赦免,你就與上帝還沒有建立直接的關係。沒有人能夠以自己的功德、成就掙得天堂的門票,只能靠上帝的憐憫和赦免。上帝一直千呼萬喚,託祂的信徒來找你,你卻拒之門外。
有些人說,我也拜神啊,我也去廟裡燒香叩頭呀。殊不知,這樣做更是得罪了上帝,因為天上地下只有一位創造者、救贖者,只有一位真神。你把真神該有的榮耀給了人手所造的假神,這不是褻瀆和冒犯嗎?哪怕你燒了一堆香,頭叩流血,在上帝那裡都只會罪加一等。
所以,我們靠自己不能真正認識罪(參羅馬書3:20),馬看不到自己臉長,人「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我們靠自己更無法勝過罪,自己在泥潭中如何拉出自己,自我掙扎只會越陷越深,如驕傲地離開主、盲目地拜偶像。人為自己造一座假神或者尊奉一個精神偶像,卻不願意來到上帝面前,就像一個自以為是的病人,懷疑醫生,拒絕相信CT與驗血報告,轉而相信電線桿上貼的小廣告,或去找巷子深處的「老中醫」。這屬於自欺欺人,最終將錯失救恩。
主耶穌真能救我們這些罪人嗎?
聖經為世人指明出路:「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上帝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羅馬書5:8-10)
因為罪人不能自救,上帝就差派祂的獨生愛子主耶穌降世為人,因祂聖潔,所以在十字架上的寶血就能為我們贖罪,滿足上帝的公義性;因祂大能,死而復活為憑信心悔改的我們成就永生,滿足上帝的慈愛性。主耶穌成為人與上帝和好的唯一中保,正如祂自己所宣告的:「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
所以,「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上帝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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