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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负人

困敬舍

看了两本讲老故事的书,作者是个叫姜淑梅的老太太。姜老太太60岁开始认字,75岁开始写作。这两本书的书名是《乱时候,穷时候》和《苦菜花,甘蔗芽》,文字有一股乡土气息。我留意到在她的故事中,人欺负人是很普遍的事。

本地人会欺负外来的:“在百时屯有三大姓:庞、姜和时。这三大姓之外的人会被看不起,低人一等,被称为‘外扒户子’。如果孩子们在一起玩,外来户的孩子也会受气。如果打起架来,百时屯的孩子就说:‘你一个外扒户子,还想反啊?’不光百时屯,別的庄也这样。”(《苦菜花,甘蔗芽》161页)

寡妇没地位,会被欺负,一旦守寡,普遍会被轻看。寡妇改嫁不能在白天,只能在天黑以后。作者老家有一个风俗,改嫁可以抢,只要没进家门,谁抢到寡妇,寡妇就是谁的。有个三十多岁的光棍,一天三个把兄弟叩门找他,原来他们给这个光棍抢了个媳妇。被抢的过程,寡妇又哭又闹,几个人揍了寡妇一顿,就不闹了。(《乱时候,穷时候》78-79页)

婆婆欺负儿媳妇:“董官屯有个王家,一家人吃不一样的饭。公公婆婆和儿子顿顿吃白面馒头;大媳妇吃一半黑面一半白面的馒头;新娶来的三媳妇吃黑面窝窝;二媳妇33岁生病死了,生前在王家也是挨打受气。”(《苦菜花,甘蔗芽》61页)

还有新媳妇因脚大受气而自杀的,有不生儿子只生闺女被轻看的,有因是所谓中国政治上被定为“黑五类”分子而被随便收拾的,有丈夫暴打媳妇的,有腿瘸的残疾人被大人孩子嘲笑的,有区长非要嫖15岁雏妓且把人家弄死的,五花八门。

前两年,一个基督徒朋友的儿子想在一个小区内开小超市,业主不让开,给房子断水断电。因业主自己在小区前开了个超市,怕被抢了生意。这种做法和百时屯的大户欺负外来人家,并无本质区別,这类事不胜枚举。

三纲五常的传统伦理,人与人就是不平等,就是欺负人。欺负人原本就是我们文化的一部分,不是欺负人,就是被欺负,正如鲁迅笔下的阿Q,自己被赵太爷欺负,他又反过来欺负更弱势的尼姑。

三千多年前,犹太人的社会习俗不是这样。犹太人以信仰的方式,确定了“不可欺压寄居的”(出埃及记23:9),“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出埃及记22:22),“向寄居的和孤儿寡妇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诅”(申命记27:19),“不可咒骂聋子,也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只要敬畏你的上帝。”(利未记19:14)

什么是真正的信仰虔诚?上帝喜爱的是怜恤,而非空洞的祭祀活动。“在上帝我们的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就是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雅各书1:27)在这样的文化传统中,不能欺负外地人、孤儿、寡妇、残疾人,非但不能苦待,还有照顾他们的责任。这是信仰者必须实践的社会伦理,把“平等待人,怜悯弱势”的观念植入人心,莫强如信仰的力量。

另一方面,袒护弱者也是圣经中所禁止的。“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不可偏护穷人。”(利未记19:15)长期以来,有一种弱者被正义化的思潮伺机改变,待弱者翻身成为强者,也同样开始压迫人。

没有仁爱,强者会欺负弱者,被欺负者渴望公义。没有公义,强者同样会欺负弱者,被欺负者渴望仁爱。在社会阶层的变化中,没有永远的强,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弱。中国社会的悲剧在于:弱者一旦掌权,表现出来的姿态同样不是他被欺压时渴望的公义和仁爱。

自己所看重的,在该给予的时候却给出了相反的东西。不是不知道,也不是没有体验过,而是不愿、不能。这样看,仅仅在知识上知道“人人平等”改变不了什么。与人相反,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完美展现了上帝自身的仁爱和公义。说仁爱,是上帝不愿人在罪中死;说公义,是上帝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祂舍弃爱子的血肉之躯,替人受难,为人付上了罪的代价。

人,除非先拥抱十字架上上帝所赐的仁爱和公义,否则还会在强弱的地位交错中,此时伸出拳头,彼时又挨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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