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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合一”的真正境界

困敬舍

自古中国人就感慨:“人在干,天在看”,但这些年来在中国歌舞升平的背后,原来贪腐官员早已到了不抓不行的程度了。小到“苍蝇”大到“老虎”,在没有任何敬畏的信仰环境下,左右人的只有赤裸裸的金钱与权力欲望。幸好新一届中国政府祭出了肃贪宝剑,从厅局级官员到政治局常委,大批贪官纷纷落马。

按理说,非常强调“敬天”传统的中国,不应该有很多违背天理的事。“天”字的甲骨文与金文所表达的意思是“在人以上”,上面是两横,下面站着一个人,这就是“天”字的写法。见字思意,人知道自己不是至高者,“天”才是。在中国古人心目中,“天”一开始就不仅仅是物质层面的天空,也不仅仅是自然规律,而是具有超越性,和具有人格特征的上帝有类似之处。

在老祖宗观念中,“天”有“天道”,天有自己的意志,且人违背不得。孔子说:“逆天地者罪及五世”,“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孟子说:“顺天者存,逆天者亡”;普通百姓相信“天”会鉴察人:“人间私语,天闻若雷”,意思是:人在私下里讲的话,天听起来就像打雷一样那么大声。人所言所行不能逃避“天”的察验和审判,这正是“天眼昭昭,报应甚速”所表达的。

由于有这种对“天”的敬畏,儒家学者比较讲究“慎独”功夫。《中庸》所讲的:“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就是这个意思。在人看不见、听不见我的地方,我也不敢乱来,而是谨慎警戒自己的言行。清代中兴名臣曾国藩,颇具“慎独”的功夫,自己还写了一篇《君子慎独论》。这种儒家强调内在身心修养的功夫,在今日中国主流的文化、教育界几近绝迹。敬畏,就是内心深处对自己的一种约束。“无天”的结果就是无法,就会利用手中的权力,各人任意而行。无神论和唯物论教育,是断了自己老祖宗的根。

“诚者,天之道也。”(见《中庸》)诚,就是真实、信实。在天之下的人,若失去了对天的敬畏,天并非无动于衷、无所作为,否则天就没有什么可怕的。老百姓朴实的话语表达了天不可欺:“作恶遭天谴”;“忘恩负义,必遭天收”。这样一位“天”,和圣经中施行报应的上帝如出一辙,上帝明确说:“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6)传统上,当社会弱势群体遭受不公,又面临司法审判不公的时候,内心对此有深刻的信念:“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相信老天爷会给他伸冤,而当冤案最终得到公正审判后,又会赞叹“苍天有眼”!

这种朴素的对“天”的信仰,千百年来维持着中国人内心的秩序。在日常伦理道德中,中国人知道“做事须循天理”,相信“人恶人怕天不怕,人善人欺天不欺”。中国人在冥冥中早已感知到一个超然的领域,那里才是人安身立命的根基。“天无绝人之意,特恐扭天行事。”上天是信实、公义、美善的,上天鉴察人事,报应邪恶,这种敬畏曾经深深根植于中国老百姓的内心。正是有这种儒家基于“天道”的修养功夫,中国儒家学者便有了一种文化上的优越感,一种文化中心意识,这是福音至今依然被反对的一个原因。我们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有自己的哲学思想,有某种对“天”的信仰,为什么要接受外来的耶稣基督呢?

中国人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但这种“天人合一”里却没有救赎,甚至“天人合一”到底在表达什么意思,也并非那么清晰。后世追求“天人合一”的实践,集中在养生保健、艺术和园林景观等方面,侧重在“天”的自然含义,而非超然的“人格”含义上。以中国文化看,“天人合一”只是一种朦朦胧胧说不清的理想和境界。

圣经早已晓谕我们,真正的“天人合一”就是耶稣基督。“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约翰福音1:14)至尊至高的上帝,降卑自己,成为人的样式,神性与人性完美合一。祂以自己舍命流血的爱,替人赎罪,成就对罪人的救赎。中世纪神学家安瑟伦在其名著《上帝为何降生为人》中说:“上帝不宜于将带有污点的人,提拔到原为没有污点的人所造之地。”人一厢情愿地与“天”合一,只会徒劳而返,因为人都有瑕疵、污点。人类需要一位“天人”作中保,得拯救,因为在完美、圣洁、公义的“天”眼里,没有人达到祂所要求的标准,每个人都需要通过耶稣基督这位“天人”来为自己付清罪债。

这种救赎观念与信仰,在今天的中国文化中是没有的。但是,更古老的汉字却透露出一些蛛丝马迹,似乎中华文明有更悠久的源头。作为天之道的“诚”,左边是“言”,右边是“成”,而“成”字的金文,是杀牲取血的形象,和“言”字放在一起,就是歃血立言的意思。在实践上,就是歃血为盟,对天发誓,彼此都应该诚信无伪,这和旧约以色列人用牛羊献祭非常相像。耶稣基督就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翰福音1:29)祂藉着自己的死与人立约,能把人从罪恶与过犯中拯救出来。

这位“天人合一”的基督耶稣所成就的赦罪之恩,同样也为我们中国人。任何人以信心回应祂,祂都会用爱紧紧相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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