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信仰
何天择
道德是人类文明不可缺少的因素,伧父君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说:人类生活中最重要的,一是经济,二是道德。若仅是经济充裕,却无道德维系,则身心无所拘束,秩序不可安宁,生活不免危险。故既富加教。实为人类保持生活之大纲。文明是生活之总称,即合社会经济状态和道德状态而言;经济道德俱发达者为文明,经济道德均恶劣者为不文明。
事实上如果没有道德,整个社会文明,包括经济丶政治丶科学的发展,都成问题。强大的罗马帝国也是先腐化,然後覆亡。
谁有权定道德标准?
道德的定义,辞典上多解释“合乎正当规矩或原则的行为”。
但何为“正当规矩或原则”?由谁决定?却没有清楚说明。试问谁有资格为全人类设立规矩和原则?没有人,只有高於人类的上帝才有这主权。
人的生命为上帝所造所赐,人怎样生活,须向上帝负责。由此可推及人际关系的责任和本分。十诫是控制罪性丶发挥德性丶维护社会安全的力量。
上帝的十诫
上帝的十诫是:
一丶不可有别的神;
二丶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
三丶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
四丶当记念安息日;
五丶当孝敬父母;
六丶不可杀人;
七丶不可奸淫;
八丶不可偷盗;
九丶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十丶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丶妻子丶仆婢丶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埃及记二十;申命记五)
十诫中的前四诫,是人神关系;後六诫是人际关系。这是与神,与人关系正常化的基础。主耶稣在世时,总结律法说:诫命中第一要紧的是“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丶尽性丶尽意丶尽力丶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马可福音十二29-31)爱就是道德和律法的中心。
人类相爱基础
基督徒相信的神,是创造万有和全人类的神。除祂以外,别无真神。祂是全人类“天上的父”,“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马太福音六9;使徒行传十七26)从这角度来看,全人类同属一个大家庭,是兄弟姐妹,不论富贵贫贱,将相士卒,在神的眼中皆是平等,理应彼此相爱。二千年来,基督教的慈善事业历久不衰,救贫济苦,帮助盲哑,收养孤儿,照顾痲疯病人,提倡教育等等,道理就是在此。
上帝并不是像自然神论(deism)者所言,造了万物後,就撤手不管;“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三16)主耶稣教我们“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我们爱的基础,不单是我们为上帝所造,也是神爱,以至於舍命救赎我们。
人须澈底诚实
上帝是全知丶公义丶圣洁的神。人的罪行和罪念,都逃不过祂的眼目。祂赏善罚恶,每一个人都有一天到祂面前受审。故人必须从内心做起,绝对诚实。表面功夫是无用的。
中国民间传统文化的“神”,或为泥塑木雕,或为被神化的人(如死人丶君王丶领袖),数目众多;不是“神”造人,而是人造“神”。这些“神”既是人造的丶会死的丶众多的,便不能作为人类合一的根源。敬拜只是形式,人对“神”不须诚实,反可行贿瞒骗。
无神便无道德可言
另有人信仰“无神”。无神论是不理智的,因为他们相信设计不需要设计者,创造不需要创造者,视自然界之精密设计碰巧存在。无神信仰也是不道德的,因为:
一丶享受上帝的福乐(包括阳光丶雨水丶空气丶饮食丶家庭丶婚姻丶,友谊丶成功等),却不感谢祂,反否认祂,这岂非忘恩负义吗?
二丶拒绝上帝和祂的道德律,世间便无道德律可言。“无神”利於行恶,不怕审判,也不必在乎良心谴责,可以不断作恶。
称义之路
人称义的基本条件是向神悔改,亲近神,遵守祂的诫命。道德感出於人对神的归属感,根源感。人离开神,只把道德当作维系社会制度的方法,便会道德浮浅,容易破产。梁漱溟说:“中国以道德代宗教。”难怪文革十年,就足以把中华民族数千年根深蒂固的道德观念完全折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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