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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花冤枉錢

錢志群

中國有句古諺:「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古以色列王國的所羅門王也有句話,似乎是對它的專門解釋:「他怎樣從母胎赤身而來,也必照樣赤身而去;他所勞碌得來的,手中分毫不能帶。」(傳道書五15) 但自古以來,人們講歸講,做歸做;當踏上黃泉路時,還是依依不捨地要帶走一些生前寶貝。遠古人們作古之時,把曾享用過的珍貴財物隨葬不說,甚至還殘忍地將嬌妻艷妾和傭人活活陪葬,以求亡魂的冥福。

我在北京參觀過一些皇帝、太后的陵墓,走進那些大如宮殿的冥家,見不到任何一位主人的真容,倒是看到不少珍貴的殉葬品。秦始皇窮其一生也沒尋到長生不老的仙丹,離世時,曾叱吒疆場、一統江山的他,也不忘帶走一隊以陶精製、布陣有方、威風凜凜的軍隊。將士近八千、戰車百乘以及數萬件實物兵器,如今不過成了後世讚歎的兵馬俑坑。中國每朝每代的皇家貴庭、達官財主,不知用過多少墓坑、陪葬多少物品。多少年來人們在造房修路的建設中,時不時都能掏出一大堆價值連城的文物古董。地方以此開發旅遊,國家為此開發文物,連那些盜墓者也是屢禁不止,不亦樂乎。到頭來死人還是為活人所忙。屍腐物在的古墓文化不過是註釋了那句永遠不老的古諺。

中國還沒有改革開放前, 人們窮得叮噹響,死時也沒有甚麼可帶走的。即使有兩件心愛之物,也不忍心隨葬,留給活著的親人還能派上個用場。有孝心的、奢侈一點的,就備一個好料棺木和一套新布老衣。後來改革開放,一些富裕起來的人,早把政府所倡導的「文明、節儉辦喪事」的口號棄之一邊,硬是用成堆的票子給親人來個「風光大葬」。據報載,在中國海南省三亞市一位孝子,為母送葬七天,每日大宴賓客,並給為死者燒香的每位來客派發二十元錢。葬禮那天甚至有千人參加,幾百輛送葬車沿路排開,還一度交通堵塞。無獨有偶,廣州有位王老爺過世後,晚輩以每人每天五千元請來五十多位和尚道士,作了七天的亡靈超渡法事,然後由一個廿五輛貼著「奠」的車隊浩浩蕩蕩開往深圳,在深圳大鵬灣華僑公墓舉行了一場引人注目的葬禮,由十名大漢抬起木料沉重、價值廿八萬元的棺木,置放於面朝大海耗資數百萬的墓地。這場葬禮耗資近千萬。類似的例子在中國不勝枚舉。

如果父母在世時已做到孝道,自己又有錢,父母離世時予以厚葬也無可厚非。但是,作為旁觀者免不了要問:花這種錢意義何在?花錢的人也許是為表達最後一份孝心;是為了保佑親人一路走好。然而死去的親人對這份孝心能不能領受?這熱鬧的排場他們能不能耳聞目睹?那昂貴的棺木、墓地是不是就能讓他們躺得舒服?那海邊盡收眼底的美景是否能讓他們心曠神怡?也許花錢者會說:我圖的就是那種消費感受和那份安慰。

其實,有件事對死者更有意義,那就是他們死後究竟如何?對絕大多數會花這種錢的人,他們不相信人死如燈滅,但也不知道死後又如何?既然錢能撬動這世界,除了花錢保佑,生者還能做甚麼?錢能使鬼推磨,但鬼不可能把磨推入天堂。我們不妨聽聽聖經中記載的那位曾在世上「天天奢華宴樂」的財主,在地獄裡的呼喊:「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路加福音十六24)如果死後的事能用生前的錢來解決,想必財主也不會受如此之苦。那靠「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21節)的乞丐拉撒路,倒是入了天堂。

他們死後命運如此顛倒,靠的不是錢又靠的是甚麼呢?天堂是上帝的家園,門票不在他人手中,不是花錢唸咒就可以得到,而是在上帝手上。這張票不用錢買,只要向上帝悔改,信祂兒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為你的得救被釘十字架而死;又為你復活,祂立刻就為你預備了天堂的福份。這無價之寶不是錢的等價物,而是用心換來的。

那財主悔之不及,只好求人到他五個還健在的兄弟那裡去傳福音,「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28節)。在聖經裡上帝預備的永生福份是花再多錢都買不到的,也是人離開世上後最最需要的。世上錢財死後既帶不走,但永生的福份卻能伴隨我們直到永永遠遠。在花錢盡孝的同時,我們是不是能花點精力來接觸和追求聖經中的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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