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約之愛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
路得記記載,路得原來在摩押地是拜偶像的,她來投靠主耶和華,很顯然是主耶和華揀選了路得。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離開應許之地伯利恆到拜偶像的摩押地,這是背約行為。神是聖約的主,祂是慈愛、信實的,也是按公義管教我們的父。拿俄米的丈夫和兩個兒子都死了。當初拿俄米自以為滿滿地出去,不能暫時忍受一下伯利恆的饑荒;後來神帶領她空空地回來。奇妙的是,神藉著她的失敗,把路得帶來投靠主耶和華。
如果我們做違背神心意的事,不能逃避神的管教,但是神仍然能使用人所犯的罪惡成就神特別的恩典,我們只能不盡地感謝讚美。神是公義的,是慈愛的,祂為拿俄米和路得所預備的,遠超過她們所求所想的。
路得奉耶和華的聖名起誓,表明她把自己算在聖約之內了——她來投靠主耶和華。路得記後面顯明她如何滿得主耶和華的賞賜。神恩待祂的子民,凡是投靠神翅膀蔭下的,祂一個也不丟棄,這就是聖約之愛。
~呂沛淵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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