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的責任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11:6)
基督徒信仰真神,就必須在信仰上站立穩固,有根有基,不可動搖,更不可朝三暮四。信徒對信仰必須有清楚的認識,深知所信的是誰。在理智上對信仰有清楚深刻的了解——知所信,在情感上對信仰有熱切真誠的愛慕——愛所信,在意志上對信仰有堅毅不屈的持守——持所信。
為了實踐站穩信仰的責任,信徒必須對信仰有不斷的追求。勤讀聖經是認識神,領受永生道之必經路。多禱告是卸重擔,得承天福之不二途徑。樂於靈交、聚會、謙卑聆聽神道講解,與聖徒團契肢體交通,是信仰堅強旺盛之獨法。奉獻時間金錢,物質才幹,表明盡心、盡意、盡力、盡智的事奉神,又是靈德長大成熟的最好操練。領人歸主,作主見證,得時不得時,務要傳道,又是信徒信仰的天職。反之,不讀經,是輕看神的話,讓靈性自生自滅;不禱告,是輕看神的能力。總之,不聚會、不聽道、不團契、不奉獻、不見證等等,皆是不負責任、不忠於信仰的表現。這樣就不能得神的喜悅。
~姜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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