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相分爭
約瑟的子孫對約書亞說:「耶和華到如今既然賜福與我們,我們也族大人多,你為甚麼僅將一鬮一段之地分給我們為業呢?」(書17:14)
以色列人共有12支派,就是12族人,其中利未支派被神揀選專一事奉神,沒有產業,散居在各支派之間,由各支派分出城邑給他們居住。約瑟的兒子以法蓮、瑪拿西各成一族,如是分地的仍有12族人。但要把約旦河東與河西之地分成12塊,分給12族人,一些地大,一些地小,一些是山地,一些是平原,各族人口也不一,雖用了拈鬮之法,要大家滿意,實非易事。
今日教會許多紛爭,也是因為意見紛紛而起,雖不致爭權奪利,但是怎樣才算公平,怎樣才算合理,怎樣才算對神的事工最有利,常是衝突的根源,最後浪費大量力氣爭吵,無法彼此合作相愛,神的事工也裹足不前。
耶穌說:「凡一國自相紛爭,就成為荒場;一城一家自相紛爭,必站立不住。」(太12:25)創投公司有句話:乙等的商業計劃若有甲等的執行團隊,仍有成功的可能;但即使有甲等的商業計劃,若執行團隊自相殘殺,必不成功。
~黃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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