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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7日
人生次序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7)

為甚麼神要我們把對家人的愛放在對祂的愛之下,要把祂放在優先位置呢?因神比一切偉大,祂賜我們陽光雨水,更賜我們父母親情。我們不可愛時,家人不一定會愛我們。然而,我們還作罪人時,主耶穌就為我們身釘十架。

但是我們對神的愛卻非常有限,特別易受親情影響。父母信佛,不喜歡我們不拜祖先,我們就向祖輩燒香跪拜。兒女有課外活動,主日崇拜就不去了……。

有個少年人參加初中籃球賽,很想爸爸去看。爸爸雖然工作繁忙,也高高興興地請假去看。少年人覺得自己比父親的工作重要,就激起一股熱情,發揮超常,幫助全隊贏了。但決賽那天,恰好是主日上午。父親毫不猶豫地拒絕了。少年人知道了,明白自己再重要也不及神在爸爸心裡的位置。

愛神與愛家人是不是矛盾的?不是。除了在時間運用上將神放在優先,更重要的是將神的旨意貫徹於家庭之中。

~錢志群(作者是教會牧師、本刊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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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16年11-12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