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義怒
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詩七11)
慈愛的上帝也常對人發怒。有人統計,在聖經舊約,「憤怒」一詞出現達455次之多,其中375次來自神的憤怒。我們在讀舊約時常感到困惑,為甚麼神有時動輒殺人,甚至殺人如麻?因按神的律法,我們這些被祂所造又背叛祂的人,結局都是死罪,不單在世有死亡,死後還有審判。
神在拯救我們的過程中,我們仍在悖逆冒犯祂,祂的懲罰就是為了施行祂的救贖計劃。有些慕道者還質疑神怎麼如此小心眼?神為救贖人類,甚至差派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降世替死,難道祂的愛不長闊高深?祂的獨子主耶穌上十字架時,還為罪人們求情,不是有無限胸懷?但罪在神那裡不能一筆勾銷。
主在十字架上的死,就是滿足了神公義聖潔的要求,人的死罪要麼請主代替,要麼自己承擔。神能愛最大的罪人,卻恨惡最小的罪。憤怒就是神的聖潔對罪的合理反應。約書亞曾警告以色列人說:「你們若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外邦神,耶和華在降福之後,必轉而降禍與你們,把你們滅絕。」(書廿四20)這難道不也是對我們的警告?
~錢志群(作者是本刊編輯,著有《省府大院走出個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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