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的人就必得救(三)
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一16)
得救又指将来从神的审判中获救。“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九27)“审判”原意是“定罪”,即人生的终点将面对神的审判。如果没有耶稣基督的救恩,人将被审判定罪;但是,“现在我们既靠着祂(耶稣)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祂免去神的忿怒。”(罗五9)而且得着神“所预备丶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彼前一5)
基督徒最大的福气就是将来面对神审判时,因着基督的救赎,不但可以免除地狱之苦,更可以进入神永恒的国度。西元800年,查理曼大帝建立了法兰克王国,统治着大半个欧洲,当时许多国家都来向他称臣进贡。但当他临终的时候,却吩咐属下安排一个与传统完全不同的葬礼。他的要求是这样的:“将他穿戴王服,坐在王位上,并在双膝上放一本摊开的圣经,将他的指头指在马太福音十六章26节:“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麽益处呢?人还能拿甚麽换生命呢?”这故事深深地提醒我们,福音是神的大能,不但使人从危险中,从罪恶和死亡的权势中得蒙拯救;更能救一切相信的人进入神永恒的国度。阿们。
~姜武城(作者为本会总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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