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耶穌復活對你有何意義
何天擇
主耶穌從死裡復活是基督教的主要信仰。雖然主耶穌為我們在十字架上受死,若沒有復活,赦罪的救恩尚未完成。即使我們對祂有信心,也無得救的指望;因為「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哥林多前書十五17)關於基督的復活,本文分為兩方面討論:
一、基督復活事實的確定
新約四福音書的作者,是耶穌基督在世時的見證人。耶穌基督被釘死後,同天晚上,祂的一個門徒叫約瑟(亞利馬太人),是個財主,得巡撫彼拉多的允許,取了主耶穌的身體,「用乾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裡⋯⋯又把大石頭輥到墓門口,就去了。」(馬太福音廿七59至60)
次日,彼拉多再應允了猶太宗教領袖祭司長等人的請求,讓他們「帶著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馬太福音廿七66)
又次日,「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忽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輥開,坐在上面。他的像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戰抖,甚至和死人一樣。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祂不在這裡,照祂所說的,已經復活了。妳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馬太福音廿八1至6)
我們要明白,當時羅馬帝國軍力十分強大,所使用的是專制高壓政策統治;而耶穌的跟隨者只是一小撮人,他們是手無寸鐵的弱勢群體。論人數、論組織、論武力,無一是羅馬帝國政府的對手。耶穌門徒有的,其實只是道德與真理的力量。所以,主耶穌基督復活的證據,絕對不能忽視。當時:
1. 空的墳墓
墳墓空了。擋住墳墓門口的大石頭,據考究,有一噸半至二噸重,用繩綁起,繩的兩端以黏土封後蓋印。印鑑是權威的標記,若有人擅自移動大石頭,破壞印鑑,必招來殺身之禍。況且,當時有一班士兵守衛,如屍體被人移動,監守的士兵會被處死。兩個馬利亞早起去看墳墓時,墓石已開,不見基督身體,只見天使。後來使徒約翰與彼得到墳墓裡看,也看不見耶穌的身體。
2. 屍體消失
耶穌的屍體不見了,不可能是門徒拿走,因為墓門有兵丁輪班嚴嚴看守;而且,用來替耶穌裹屍的細麻布和裹頭巾仍在。若門徒偷屍,他們絕沒時間把裹屍布和頭巾除下,又捲起來。
那麼,是不是政府,或祭司長等把屍體搬走呢?也不可能,因為耶穌基督升天後,門徒到處傳揚主耶穌復活的福音,說:「這耶穌,上帝已經叫祂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使徒行傳二32)「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上帝卻叫祂從死裡復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使徒行傳三15)「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癒,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上帝叫祂從死裡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使徒行傳四 10)。當時,羅馬官府,或猶太祭司長等人,只要出面宣佈耶穌的屍體就在他們那裡,使徒們便無法傳揚耶穌基督復活的福音。
3. 多人看見
因為主耶穌基督的確復活了,並向多人顯現──除了向婦女們並十二門徒以外,再向五百多弟兄顯現,又向耶穌肉身的弟弟雅各顯現,末後再向保羅顯現。這些見證人,到保羅寫書信時,大半仍然活著(參哥林多前書十五5至8),可以作見證。所以,福音在很短時間內,便傳遍廣大的羅馬帝國。
耶穌復活後,多次向門徒顯現,與他們一同吃東西。祂在提比利亞海顯現時,問門徒說:「你們這裡有甚麼吃的沒有?」門徒便拿了一片燒魚給祂,祂接過來,當著眾人面前吃了(路加福音廿四41至42)。耶穌復活的事不是門徒的幻覺,因為魚的確被耶穌吃掉了,這是件客觀事實。
4. 使徒改變
主耶穌被釘死後,使徒們如驚弓之鳥。聖經記載:「那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約翰福音廿19)後來,主耶穌復活,多次向他們顯現。他們看著耶穌被接升天,然後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他們便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信心忽然大增,轉弱為強。本來貪生怕死的他們,為了傳說耶穌基督復活的福音,便將生死置於度外,以為上帝受苦、受辱為榮。後來,耶穌的十二個門徒(一個是補選),除約翰被放逐拔摩海島老死外,其餘都為主殉道。他們整體的改變,見證他們的確看到了復活的主。
5. 預言應驗
據查究,聖經中談到耶穌生前死後經歷的預言,重要的有三百多處,都一一應驗在耶穌基督一人身上。復活是其中之一。所以門徒說:「上帝已經向我們這作兒女的應驗,叫耶穌復活了。正如詩篇第二篇記著說:『袮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袮。』論到上帝叫祂從死裡復活,不再歸於朽壞,就這樣說:『 我必將所應許大衛那聖潔、可靠的恩典賜給你們。』又有一篇上說:『袮必不叫袮的聖者見朽壞。』大衛在世的時候遵行了上帝的旨意,就睡了,歸到他祖宗那裡,已見朽壞;惟獨上帝所復活的,祂並未見朽壞。」(使徒行傳十三 33至37)不但舊約的先知,主耶穌在世也親自作出復活的預言。
二、基督復活意義的認識
那麼耶穌基督復活,與我何干?祂復活對我有甚麼意義?
1. 身分的確認
主耶穌自稱是救世主(彌賽亞),是永生上帝的兒子,是未來天國的王。由於祂從死裡復活,身分得到確認,一切宣稱皆為真實。「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羅馬書一4)否則,與古時能行神蹟奇事的先知不分伯仲。復活是耶穌真正身分的重要證據。聖經上記著說:「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祂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使徒行傳十七30至31)
2. 上帝悅納的憑證
上帝是公義的,不以有罪為無罪。罪的工價是死,主耶穌基督復活說明了罪得解決,上帝的救恩得以成全。上帝悅納了祂的犧牲,祂的寶血可作罪人得救的贖價。「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馬書四25)「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上帝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使徒行傳二36)
3. 作信徒的中保
耶穌基督是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保。沒有祂,我們不能到父那裡。今天,耶穌在天上仍不住為我們代求:「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上帝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馬書八34)「凡靠著祂進到上帝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希伯來書七25)「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翰壹書二1)
4. 作信徒的樣本
基督是我們初熟的果子,因祂復活,我們知道,將來信徒也與祂一同復活。「上帝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哥林多前書六14)「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立比書三20至21)「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翰福音十一25)聖經說基督「成為睡(死)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哥林多前書十五20)
5. 唯一救主
世界上所有宗教教主,只有耶穌基督是從死裡復活,唯有耶穌基督是真神。所以,「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四12)
6. 給門徒執行大使命的力量
主耶穌復活後,在升天前,向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廿八18至20)基督徒所信的是復活,擁有一切權柄的主。有這樣一位尊貴的主為後盾,才有將福音傳遍世界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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